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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会通过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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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此条例是因应大法官解释,两年日落条款到来,必须加以修法,但仍希望相关部会就整个大政策,作全面性、积极性、前瞻性的前导及关照。

内政部表示,因应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五百八十号解释及实务需要,拟具“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修正草案,行政院会通过后,将转送立法院审议。

苏揆指出,台湾的土地政策和农业发展有很多阶段性的变化,三七五减租是一个很大的变化,经过几十年租佃关系与城乡发展,已产生非常大的变化,此次是根据大法官的解释,就法令及租佃关系做被动式、消极式的修正。

他表示,随着劳力及产业变化,耕作人力已经没有,科技发达后机具的方便性,因细分的农地而不能进入,加上全球化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农产品的自由进出等冲击,政府一方面以休耕政策补贴,一方面用收购政策保障,这两个政策或许有矛盾的地方,但这些都是长年延续下来,有阶段性功能,也都达到效果。台湾如何让土地地尽其利,同时又保障人民的产业,这非常重要。

苏揆指出,日前他到澎湖,看到很多土地都被银合欢扩张占满,土地没人耕作,现在要再重新使用,相当困难;同样的,全台休耕后农地的情况也可能会荒废。

“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修正草案明定耕地租约未届满前,如耕地变更为非耕地,出租人主张终止租约时,对承租人的补偿,以双方自行协议为原则;并增订除租约当然终止情形外,拟终止共有出租耕地租约时,可由多数共有人提出申请。

此外,修正草案也删除租约期满时,出租人以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为由,收回自耕应补偿承租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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