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从黄河漂下很多尸体 出现“捞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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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9月22日报导)《西部商报》报导,黄河出现“捞尸人”,乡民一年能挣10万元人民币。但捞尸人是否违法,各有各说法。

报道指,事件揭发源于8月初一个电话。王先生致电《西报》热线称,他一位同事不幸去世,后来接电话指在黄河什川小峡电站捞胶樽时,发现了一具尸体﹔王先生一行遂去“认领遗体”,却见到了两名捞尸人。他们竟开天价说,看一眼200元,打捞上来6000元。这让王先生一行人愣住了。好说歹说,后来一番讨价还价后,总共花了4200元将同事的遗体打捞了上来。王先生纳闷说,这些人靠尸体诈钱。

《西报》记者遂前往现场作长达20天的调查。附近村民表示,“在小峡电站捞死人的那两个人至少人均1年要挣10万元!”。

其中一名捞尸人叫老魏(今年51岁)及老魏的同伴,同伴说,一年从黄河里漂下来的人很多,但来他们这儿认领的不足3%。老魏详述处理尸体的程序,“刚开始我们发现后,首先检查尸体的衣服里有没有证件或联系的方式,如果有,我们会立即打电话通知其家属;如果没有联系方式,我们只好把尸体用绳子拴起来,然后用布片或编织袋遮好,等其家属来认领;如果20多天了还没有人来认领,那我们就放开沉底。”

他们每天清晨5时开始干活,边捞瓶子边找尸体。在小峡水电站上游的拦截带处,驾驶着“工作船”在河中游弋搜索,但在岸边,就充斥着一股臭味,苍蝇像轰炸机一样成群盘旋。河中间的拦截带附近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小魏说,这些垃圾有5至6米宽,1米多厚,正因为如此,很多尸体在夜间漂流下来后,会藏进垃圾带中。

之后他们会先将尸体放在岸一阴谷,平常晒不到阳光,尸体可以多放长些时间,但是现在的温度高,每具尸体只能拴20天左右。那些尸体都以绳索着,放在水底,并绑着石头上,记者仔细一看,有15具尸体。

对于会否污染环境,捞尸人说曾去过公安局和民政局,想办个手续,正规干这行,但他们说没办法办。对于有否公安机关管理过,捞尸人说,“曾经有过一具尸体,在一个白色的编织袋里,尸体手脚都被绳子捆住,口中塞着布,看到后我们马上报了警,警察赶到后立刻将尸体带走了,并向我们询问了情况。至于其他的尸体,因为没这么特殊,所以我们也没有向公安部门举报过,每次打捞到尸体,我们都要翻开衣服,看有没有相关的证件,如果有我们就会联系尸源。”

虽然公安、民政等部门都纷纷倒出了自己的苦衷,但皋兰县政府咸大明县长在得知此事后,周一表示,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尸体方案。

皋兰县什川镇派出所获悉,他们于日前已对两位捞尸人进行了警告批评,不许他们再私自打捞处理尸体。皋兰县公安局长表示,大量无名尸体的出现,无形增加了公安机关的工作量。对于每具尸体,警方都要前往勘查,如果尸体表面有明显的伤痕,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但是,查找和侦查这些疑似受害尸体的案情却异常复杂。

对于该怎样处理那些无名尸体,局长表示他们对此也费尽了心思,并多次向上级单位进行了汇报,但相关的处理办法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台。因此他们没有法律依据,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些尸体。

皋兰县工商局王副局长被问及捞尸体是否办营业执照时表示,根据目前中国的有关法律,还没有相关的条文规定捞尸也要营业执照。因此,工商局也不可能给他们办经营范围是捞尸体的营业执照。

皋兰县民政局负责人说,黄河漂下来的尸体,不论是什么原因死的,都牵涉着一起命案,这个事情应该是公安部门管的。而就这么多尸体长期浸泡在这片水域,甘肃政法学院教授马红平说,在一定程度上,很有可能污染黄河,但捞尸壮举有人性化的味道。而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的王春梅律师指,捞尸人的行为并不违法,但对于将没有人来认领的漂尸再次放入河中的行为,有违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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