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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新会期 四优先法案考验财长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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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七日电)立法院新会期明天(十八日)将展开,财政部重提取消军教薪资免税案等四大优先法案,力达税租公平原则。这是财政部长何志钦首度接受立法院质询,将考验他是否具备上任时,宣示要积极与国会沟通的能力。

财政部官员指出,今年五月立法院曾朝野协商的取消军教薪资免税修正案,主要是修正现行所得税法,取消有关现役军人及托儿所、幼稚园、国民中小学以下教职员薪资所得免税规定。

官员说,随时空背景变迁,当年因动员戡乱时期订定内容,基于身份别、职业别的免税规定,已有违所得税量能课税、租税公平原则,各界皆认为有修正必要。

因此,这次财政部提案修正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十七条与第一百二十六条,将相关免税规定予以删除,以让税制更为公平合理。

另外,去年(2005年、民国九十四年)底在立法院院会遭决议退回朝野协商的所得税法第十四条之一、第二十四条之一及第二十四条之二的修正草案,主要是修正债券利息所得税,与增订发行认购权证课税规定。

官员表示,依现行所得税法债券利息所得课税规定,营利事业或个人买卖公债、公司债及金融债券,买受人若为营利事业,应按债券持有期间,依债券面值及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买受人若为个人,则将兑领的利息金额并入综合所得中课所得税。

不过,由于个人与营利事业持有债券利息所得课征方式不同,往往衍生个人为规避兑领利息产生的所得,多于债券付息日前,将债券卖给营利事业,变成实质可免税的不合理现象。

此外,由于认购权证发行人基于风险管理而买卖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的有价证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是发行认购权证必要避险措施,且是发行权证所衍生交易,为使发行人进行这类交易时出现所得与损失,可并计发行权证的损益课税,也会进行相关内容修正。

第三大重要优先法案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与第一百二十六条修正案,主要是修正劳工依规定自愿提缴的退休金或年金保险费,在所定范围内,不计入薪资所得课税,但应依规定计入退职所得,适用定额免税,以及营利事业依规定提缴的劳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险费,可以费用列支等内容。

官员说,这项修正案原在今年四、五月间在立院,召开过两次财政、卫生环境与社会福利联席会,但两次都因出席委员不足,而流会。

曾于今年五月四日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进行过第一次审查的烟酒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也列为这次四大优先法案之一。

官员表示,主要修正内容是将料理酒的税额,由每公升新台币22元,调降为每公升9元,另配合烟酒管理法修正,酒精定义为含酒精成分90%(原规定为80%)者,酒精税额也从每公升11元,调涨为15元。

官员说明,这四大法案因为都已送过立院,所以,被财政部列为亟需优先审议通过的赋税法案。关于能源税与遗产赠与税的修法,目前因都仍在行政院阶段,不在优先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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