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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爱宗:从陈越飞遭受政治迫害和肉体打击

看共产党“反腐败”转眼成空

【大纪元8月5日讯】喜欢作秀的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有句话说,中国虽然有12亿人,但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其话语背景是在国际场合表达的,因为1999年中国有三个人被炸死在国外,江泽民感动了,就说了这么句人话。

假如在国内,他江泽民该如何说呢?发生在山东烟台的中国版“泰坦尼克号”死难几百人,他无动于衷(1999年11月24日,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客滚船“大舜”轮,从烟台驶往大连途中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28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山东省省长李春亭、交通部部长黄镇东等13名领导干部只受到轻描淡写的简单的纪律处分)。可当初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号》在中共中央自己的小礼堂私下放映时,据说江泽民感动得流泪,并称资本主义国家的宣传如何打动人心。再者,中国的政治迫害如“三年人祸”、“文革”、“法轮功”事件,死了那么多人,他江泽民为什么不说每个人的生命极其宝贵了?甚至,他曾领导的共产党有7,000多万党员,是不是每个党员的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呢?

事实并不是这样,浙江省台州有个共产党员(现在被非法开除党籍)陈越飞,他的生命就不那么宝贵了。他被当地党委纪委“双规”,遭受各种非法侵犯人权的殴打、各种非人待遇、肉体折磨,至今还有后遗症,迫害他的人至今还高坐其位,不受任何法律追究。陈越飞遭遇政治迫害,现在已经八年,当局一点也没有向他认错和平反的可能。他公开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抗日战争八年就胜利了,而我的事情,难道还要再来一个八年吗?”

一个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的良好开端瞬间成空

陈越飞,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八年前,他还不是律师,而只是台州市一名年轻的副处级干部,是台州市路桥区的第一任宣传部部长。由于饱受政治迫害,他承认“我们这个社会(政治和社会制度)出了问题”。

陈越飞出生于浙江台州温岭的一个平民家庭。1983年,他从台州市黄岩农校中专毕业后,到温岭市的一个区公所做起了秘书的工作。这一年,他刚满20岁。虽然年幼,但“小陈”人勤快,工作踏踏实实,参加工作仅一年多就入了党。工作了两年,也就是1985年,他又考上了浙江省委党校,同时,他还自学了法律课程,为日后考取律师资格打下了良好基础。

1989年,他研究生毕业,被分到台州地委宣传部工作;工作不到一年,就被原台州地委书记黄兴国(前中共浙江省宁波市委书记、现天津市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挑选过去当了文字秘书。在这个位置上,他工作了三年多时间。1994年夏,台州地区进行首次干部“双推双考”,在400多科级干部当中,他考了第一名。

“许多时候,机遇是青睐那些勤奋工作的人的。”陈越飞说,1994年,台州地区“撤地建市”,由于他工作勤奋、成绩突出,又在“双推双考”中考了第一。于是,在新的干部安排中,1994年10月,时任台州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的他,被任命为台州市路桥区的第一任宣传部部长。这一年,他刚满30岁。

作为台州市最年轻的处级干部,30岁的路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越飞可谓仕途顺遂、年轻有为。但出身农家的他深知自己走到这一步殊为不易,在新的岗位上,他干得更加卖力,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希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成绩。”

从1994年到1998年,四年时间里,在外人看来,他的工作可以说是硕果累累──他的一篇题为《关于农村城市化问题的若干研究》的文章,获得了浙江省“五个一”工程奖;他所领导的路桥区委宣传部获得了浙江省宣传先进单位称号;他在任时所创新的宣传思想工作曾被《中国精神文明报》、《浙江日报》多次进行过头版头条重点报道;中宣部也曾三次发简报推广路桥的工作经验。

他在任期间,还创办了路桥电视台,并创办了《路桥商报》。

虽然取得了这样的成绩,虽然这位刚刚30冒头的宣传部长也正想趁着年富力强大干一场。但陈越飞原本顺利的仕途,以及大展宏图的理想,都在1998年的夏天戛然而止,因为他的上级因为他敢于说真话开始报复他,不让他继续“当官”。

54天的伤痛,从1998年7月5开始

1998年初夏,陈越飞去新疆参加宣传工作会议。就在此期间,所谓“后院失火”,就是他的下属单位“终于”出事了。

1998年6月,路桥区委宣传部下属的广播电视管理处广告部主任池仙都被路桥区纪委“双规”,涉及的问题是“贪污挪用公款”。他说,路桥区纪委对池仙都进行了十天十夜的拷打,池仙都为了保住性命,便在纪委有关人员的引诱威逼下,开始胡乱诬告。“池仙都当时诬告了20几个人,并不单独我一个人。”他又说,“当时我们区委宣传部的几个副部长也让池仙都给咬住了,都说是送钱给他们。可是后来,有关部门没有找这几个副部长谈话,就单单找了我一个人。”

陈越飞告诉记者,池仙都对路桥区纪委的办案人员瞎编,说什么给他“分三次共送了3.5万元”:第一次是在1996年农历年底,池把一万元钱放在羊绒大衣里通过他的姨子李金菊转交给他的;第二次是1997年5、6月的某一天,池让广告部会计专门从泰隆信用社取了1.5万元,夹在衬衣、裤子里,放到他的办公室外间的沙发上,并在当天于事前、事中、事后还用手机和他的办公室联系了三次;第三次,是在当年的农历12月27日夜,池到他家,趁他家来客人之际把一万元交给他就走了。

“由于池仙都说曾通过我姨子(陈妻子的姐姐)给我送过钱,所以,最先被弄进去的是我的姨子。”陈越飞说。1998年7月2日上午11时,台州市纪委和路桥区纪委几个人,来到他的姨子李金菊工作的路桥新世纪大酒店,没有任何手续,就将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的李金菊用警车带到了洪家大酒店六楼装有铁窗的房间内关押“调查”。

陈越飞说,李金菊在接受“调查”的六天六夜里,遭到了残暴的毒打,几次被打得昏死过去,期间,还曾被送到医院抢救过。“一个妇女,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折磨?在被打得大小便失禁、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我的姨子只好违心地承认曾把池仙都的钱转交给我。”他又说,7月7日夜里,李金菊才被放回来,之前,纪委的人还威胁她不要把被打的事说出去。

撬开了李金菊的嘴,接下来就轮到陈越飞了。

1998年7月5日,陈越飞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他被台州市纪委叫去交代“经济问题”。他先是对一姓薛的书记说自己没问题。薛说,“你说没问题,等会有‘亏头’好吃。”随后,他又被一阮姓书记叫到另一间办公室,仍然让他“说清楚”。当他再次否认时,阮立即喊来了几个人,把他塞上警车,带到了纪委的非法办案地点──洪家大酒店。

他记得,当他被纪委的人带走时,天空突然雷霆大作,大雨顷刻而下。

也正是这一天,他被“双规”了。

到了台州洪家大酒店,办案人员先是让他写简历、写自己的问题,同时还说,“你陈越飞已经不是什么部长了。你要放下架子,尽快把问题交代清楚。”

中午饭过后,办案人员把窗帘拉下,让他站在两盏电灯下“面壁”。他对办案人员说,我确实没有问题,如果有,请你们拿出证据。听到此话,办案人员认为他不老实,于是就给他“一点颜色”看看,几个人连打带踢,把他打趴在地。

第二天,办案的人向他宣布了几条“纪律”:不能开门出去,喝水要报告,大小便要报告……

接下来仍然是让他“面壁”,另外,又出了一个“扑壁”的花样,让他双手高举,脸紧贴墙壁,手一放下来,就是一顿皮带、皮鞭。

因他坚持说自己没有问题,当天晚上来了四个人,说是“领导让我们给你加点颜色”,他们用电视机的天线、皮鞭、皮带和皮鞋等,对他一顿猛打。为了不让他喊叫,一个人把他的嘴用毛巾堵了起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除了“面壁”“扑壁”,他还尝到了“乘飞机”、“金鸡独立”、“剥皮抽筋”的滋味,“几个人分别抓住我的胳膊、裤带、腿,把人提起来连续往地上撞,这叫‘青蛙扑水’。”陈越飞说,“还让我‘蹲马步’,蹲下后双手平伸,手臂上放上两只拖鞋,后背上也放上一只,掉下一只就打。”除了这些花样,办案人员还把他的衣服全部扒下,拿电视机天线挑拨陈的生殖器,从人格上侮辱他。

“7月7日那天夜里,我听到很多人在外边喊:”陈越飞,你是否在这里,你有没有被打死?‘我挣脱办案人员冲到走廊上,看到亲人在外边。因为我姨子被放出来后,家人看到被打成那个样子,就找来评理。“陈越飞说,”我对家人说,虽然我也遭受了毒打,但你们要冷静,相信组织会搞清楚的。“当晚,他的家人就到派出所报了案,但派出所的人对他们说,这是纪委打的,我们公安无权过问。后来,迫于压力,公安竟然以”冲击办案点“为名,把他的几个家人行政拘留了。

“当天夜里,我就被转移到了台州饭店。办案人员对我说,我的家人这样搞,对我是有直接影响的,而直接影响就是又连续被毒打。”

“这样折磨下,到第七、八天的时候,我就神志不清,出现了幻觉。”陈越飞说,他有时把手放在耳朵上,好像在打电话,嘴里还念念有词;眼前的景物经常颠倒过来,手一挥竟然又不见了。

“当时我被打的胆子也非常小了,我喊冤,他们打得更厉害。此后又将我转移到天台山的隋梅宾馆,持续折磨、拷打。最后没有办法,在他们的诱供下,我只好按照他们说的承认了所谓的经济问题。”陈越飞说,他先是从1,000开始猜起,办案的人说不对他就增加1,000,直到猜到了规定的数字方才罢休,才算“态度端正了”。接着,他又在办案人员的“启发”下“回忆”细节,从钱的面额,到放钱的地方等等,最后,经过长达12天11夜的“车轮战”审讯,一份完整的“事实材料”终于完成。

“在被关押期间,我曾用筷子蘸着蓝药水把我的遭遇写在《台州日报》的报纸上,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后来又接连写了九封鸣冤信给有关领导和部门,但这些信都石沉大海。”陈越飞说,有一次,他趁看管他的人不注意,将三封写好的信抛到外边,经过好心群众的帮助,这三封信终于到了有关领导那里。但两天后,办案人员就把他带出去打,说他不遵守“纪律”,使他们受到了领导的批评,并追问信件是如何到了领导那里的,还有什么人参与了。随后,又把他转移到了另外的办案地点。

“1998年8月27日,在台州饭店,纪委的人‘代表组织’向我宣布了几条意见,一是组织上认为我有问题,要我必须承认;二是有些人承认错误后又被重新启用了;三是不要再申诉了;四是出去后不要对他们的办案说三道四;五是现在还对我当作人民内部矛盾,小心转化为敌我矛盾,像陈希同那样。”

陈越飞说,8月27日夜里十时到第二天凌晨1时,市纪委以及路桥区委在泰隆信用社的办公室召开会议,讨论对他的处分,随后发出了处分决定,认定他先后三次收受池仙都3.5万元人民币以及服装、微波炉、酒等物品,同时将他开除党籍。

至此,他的政治生命宣告结束,8月28日,被关押审查了54天的他终于回到了家里。

现在,陈越飞承认,当初是当时的台州市路桥区委书记王挺革“搞”他,上级党委和委“默许”。在一次上级组织部门来路桥考核王挺革的政绩和能力,他说了真话遂导致区委书记打击报复区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当时,地委书记黄兴国已经调离台州,人走茶凉,前地委书记的秘书开始受打击了,这就是赤裸裸的“党内同志关系”,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游戏”。

申诉、上访,八年一晃而过

从被放回来的那一天起,陈越飞就开始了他的申诉、上访的历程,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一历程是如此漫长而艰难。

几经周折,他的上访材料被有关媒体知晓,1998年12月,《法制日报》刊登了他的案情报道,同时,《上海法制报》、《民主与法制画报》也对他的案件作了相关报道。

媒体的报道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1999年1月,中纪委、司法部“联合调查组”进驻台州。“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受到了台州有关部门的严重蒙蔽。”陈越飞说,他没有想到,“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仍然是认定他的违纪案件成立。不仅如此,台州市有关部门于1999年8月在《法制日报》等有关媒体刊登文章,称“浙江省纪委经过复议认定,陈越飞一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程序完备,维持原处分决定不变。”

“可是,2003年9月,当我去省纪委讨要这个‘复议结论’时,省纪委的有关领导却明确告诉我,省纪委从来没有复议过我的案子。”陈越飞说,省纪委的领导说,复议是有严格程序的,按党章党规规定,复议是要给书面结论的。但省纪委从来没有复议过,又何来书面结论?“从这一点就知道,台州市所谓的省纪委的‘复议结论’,分明是一个谎言。”

另外,他还说,1999年“联合调查组”来台州调查,不仅他本人,就连诬告他的池仙都都认为事实可以大白天下,于是,面对中纪委“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池仙都在路桥看守所内作了两份笔录,均承认自己之所以诬告他,是受到了拷打威逼,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收受自己的钱财。但在第二天,就有人把池仙都转移到隋梅宾馆,威胁池要看清是谁的天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当“联合调查组”对池作第三次笔录时,池仙都便又违心地推翻了前两次的笔录,仍然按原来编的一套讲了。

陈越飞出示了2001年11月、2002年5月、9月,上海两位律师与池仙都的谈话录音,上面完整地记述了池仙都三次笔录的来龙去脉。

同时,他说,经过查证,所谓池仙都从泰隆信用社取了1.5万元给他,以及同一天的事前、事中、事后还用手机和他联系了三次,都是编造的。信用社的电脑记录表明,1998年5、6月间,池仙都在该信用社根本未开户,更没有取过1.5万元。而路桥电信局的通话电脑记录也表明,1998年5、6月间,池仙都的手机从未给他的办公室打过一个电话。

陈越飞还说,市纪委的有关人员曾对他说过,他当年所“交代”的赃款去向,后经查证也是假的。还有池仙都承包广告的合伙人张文军也证实,合伙承包广告期间,账目清楚,确实没有送钱给他。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我是冤枉的。但对这些证据,有关部门就是不理不采。”陈越飞说道。

2003年初,他的申诉材料经有关人员转交到中纪委,政治局常委兼中纪委书记吴官正还作了批示,中纪委指定浙江省纪委复查此案。他说:“当时由于‘非典’,复查在省纪委拖了几个月,后来省纪委来人与我谈话,说按照程序,应该是台州市纪委复查。我当时不同意,因为按照中纪委的指示,我的案子应该是浙江省纪委复查,另外,我是告台州市纪委严重侵犯党员权利的,现在怎么能让被告复查呢?”

“可即便如此,台州市纪委也一直拖着,压案不查。”他说,后来在上级部门的督促下,2004年8月,台州市纪委才给他出具了一个《复议决定书》,结果仍是“不复查”。

但是,就在台州市的“不复查而复议”的文件发出不到半个月,2004年9月3日,浙江省纪委致函台州市纪委,决定受理他的申诉,对该案“予以审查”。各级纪委相互踢皮球,把他玩弄于股掌之中,但他起初似乎还不相信。

“虽然从2004年9月至今,省纪委还没有给我结论,但我仍然怀有希望。我坚信中纪委的党内监督会有成效,我的冤案一定可以翻过来。”陈越飞说:“中央曾经下文要求加强对‘双规’的依法办案,对党员申诉案件要认真复查、公开审理,浙江省就是试点地区,所以,我坚决要求复查我的案子并要公开审理。”

30岁走上领导岗位,34岁就被打倒,光申诉上访就耗费了八年时间,对自己的命运,陈越飞感觉非常不公和无奈:“我本可以为党和国家做更多的工作,可是,我青春的黄金时间都放在了申诉上。最近,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余仁山、张李彬、刘杰等三位记者到台州调查采访当事人和多位证人,也证实了申诉的相关证据和逼供的事实。可是洗冤昭雪的文件却仍珊珊来迟。”

“有问题就应刑事处理我,没问题就一定要给我清白。”他固执地说。

他所要的“清白”在共产党执政时不大会有

2006年7月底,当陈越飞看到新华社发表的《中纪委中组部巡视30个省份各地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人一万余》消息时,已经没有任何激动了。他已经清楚地看到八年来他的所有期望转眼都已落空。他的案子虽然有中纪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批示,但丝毫改变不了他的命运。同时,这样的批示到了下面的单位简直就是白纸一张,也就是“政治白条”。各级纪委相互踢皮球,谁也不愿意对他的遭遇承担惩处非法和纠正错误的责任。

7月27日,新华社报道,目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已完成对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家中央管理的银行和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巡视。中纪委、中组部巡视30个省份各地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人一万余。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干以胜说,今年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巡视工作深入推进。各省(区、市)的巡视范围逐步向县(市、区)延伸,已经巡视了489个市(地)和直属厅(局)、888个县(市、区)。

从上述数字看,似乎中纪委工作取得成效,但对于其中一个地区──浙江省台州市,一个人──陈越飞,都不在这些数字范围之内。陈越飞明显表示,这样的共产党还不如国民党,他已经对共产党不抱任何期望了。共产党标榜的所谓“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所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不搞群众运动”,所谓“以教育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机统一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被看作是这些年找到的有效的反腐之路”都是一句空话,因为在既得权力和既得利益面前,党性、法律和公义都成为可怜的摆设,在共产党内部什么才是靠得住的呢?一是手里的权力,二是能够掌控的利益。所以说,他所遭遇54天的肉体创伤和长达八年的伸冤,只要是共产党一党专制,他就没有得到平反和赔偿的机会。共产党自己监督自己,从来就是一句空话,共产党反腐败就等于自断其臂,在一党专制和极端利己的体制下是“万万不可能的”。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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