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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仓促决策 落得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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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瑞华、刘力仁/台北报导〕国道电子收费将重新竞标,回到入围厂商等待评选状态,消基会表示,ETC开通以来造成用路人极大不便,政府未来还将可能面临国赔,交通部和高公局应立即对消费者道歉,相关主事官员应否下台以示负责,“也应自己知所进退”!而远通应对已装机的用路人全额计息退费。

对消基会所提建议,交通部政次蔡堆表示,远通电收原本就有一套退费机制,用路人随时可以选择退费。对于计息退还五%、取消开单等建议,蔡堆表示,交通部会以用路人最大权益为考量,消基会这些建议是不是对用路人最有利,还值得商榷。

消基会董事长李凤翱表示,最高行政法院认为甄审过程明显违反公益平等原则,当务之急应立即开放所有ETC车道供全民使用。消基会形容,ETC“这场恶梦”,已经吵了七个月,由全民承受太多纷扰,如今一切要从头来过,“中间最大的输家,就是消费者”。

而远通受理退费,应该“计息退费”。李凤翱解释,远通公司对于已装机、已缴交保证金和储值尚有余额的消费者,应以年息百分之五的利率全额计息退还,并将设备回收。消基会强调,远通不得拖延消费者办理退费和设备回收,消基会并开放申诉专线(02)27001234。

用路人不满 政策反复 有损政府威信

〔记者黄以敬、谢文华/台北报导〕对于ETC又生变数,让多位装有e通机的消费者感到相当不满,这项政策及措施的波折与不确定性,实在太多,有损政府威信及声誉,不论未来由政府接管或是重新招标,都应以消费者权益为最优先考量。

在竹科工作的谢先生,上周才装e通机,想不到才事隔几天竟发生这种事。他说,不论未来由政府接管或是重新招标,都应以消费者权益为优先考量。若政府接管,则必须承担远通与顾客之前订定的所有协定;若重新招标,则必须让消费者还机退费,或是未来得以免费装设新机。

教育部一位廖姓官员,则是第一批ETC电子收费卡购买者之一,听闻远通电收败诉消息,他讶异地指出,这对政府威信及声誉确实不太好,他个人并不后悔先买,只是很遗憾,这项政策及措施的波折与不确定性,实在太多了。

他认为,政府应该不会让这项改革就此“停摆”或中断,所以他还是愿意继续采用,未必要马上退费,但政府相关部会应赶快提出可长可久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消费者权益。

法界人士看法 交通部应介入 降低冲击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ETC案判决昨日出炉,全案回到高公局甄审原点,数十万名用路人权益何在?资深法界人士指出,将来最后的甄审结果变数大,加上用路人是“松散的多数族群”,若不是远通电收得标,将衍生民众和远通电收之间复杂的民事赔偿诉讼,也会引发对政府的民怨,最佳解决方法应是由交通部介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法界人士表示,高公局重新甄审结果最小的影响层面,应该是远通电收得标,但重新甄审结果变数颇大,没有厂商有把握;若不是远通电收得标的话,将来民众和远通电收之间将衍生民事诉讼,加上,据称该公司陆续投入ETC案约三十亿元设备、资金,即使依照和交通部间的契约关系处置,将来政府如何处理也会是一项难题。

因此,法界指出,万一将来不是远通电收出线,而是其他厂商得标,为避免广大用路人权益遭到损害,交通部都有责任介入,出面妥善处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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