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高兴 :收入分配不公:经济问题还是政治问题?

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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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面对日益悬殊的贫富差距,胡温政府意识到其政权的稳定性受到了威胁,试图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最近宣称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许多群众对这个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的改革抱有极高的期望,有的甚至表示,听到这个消息,“想不欢呼都不可能”。但是,跟前几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一样,这次分配制度的改革同样是在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情况下进行的。联想起“掌勺者私分大锅饭”的国企产权改革,人们不禁要问:不搞政治改革,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吗?

北京高层宣称,改革的着力点是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当前低收入的主要人群就是农民工。垄断企业一个“正式工”的年薪可以高达上百万,而一个农民工一年的收入还不到一万。农民工的低收入究竟是怎样造成的?有学者认为,农民工收入过低是劳动市场供求严重不均衡造成的——城市化过程中,农村数以亿计的过剩劳动力走向城市,给城市的就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而压低了民工的工资。这种说法初听十分有理,其实对劳动市场的理解太过简单化。劳动市场与其他市场不一样,它直接受到政治因素即工会势力的影响。在政治民主化的市场经济国家,工人可以自由成立工会,通过集体谈判、罢工和游行示威等等提高工资水平。由于有工会的作用,即使劳动力相对于资本严重过剩,也可以通过工会这个劳动者的“垄断组织”造成劳动的人为短缺,将工资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特别要指出,西方民主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国家都立法反对垄断行为,但并不反对工会对劳动市场的垄断,例如,美国的法律就规定“雇主不得拒绝与工人集体争议工资”,恐怕这才称得上“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所以我国农民工收入太低,真正的原因在于只许私企老板成立商会,不准劳动者成立自由工会或农会,更不准他们罢工和游行示威。所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专制制度造成的,如何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与其说是一个经济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政治问题。

这里附带论及一个问题。有“中国的西尼尔”之称的经济学家张维迎认为,从全球化的眼光看,农民工不能移民,但外企老板可以移民,私企老板也可以移民,因而如果提高了农民工的工资,势必提高了企业成本,私企和外企就会跑到国外去,从而危及农民工自身的利益。这种论调显然是不值一驳的——资本虽然向低工资低成本流动,但这位西尼尔式的经济学家也承认,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只有美国的四十分之一,既然如此,中国的工资成本再高,难道能够高于美国、日本和欧洲这些高工资的西方发达国家吗?目前中国农民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其本人和家庭的温饱,他们生活的意义跟当牛做马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因劳动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进一步降低了他们的工资,他们就连当牛做马的权利也没有了,如果没有人当牛做马了,试问谁给你们这些富豪和帮闲创造幸福?

实际上,对广大工人和农民来说,离开了工会和农会在劳动市场中的作用去奢谈提高收入,只能是望梅止渴。恐怕连一个中学生都懂得,即使政府规定了工资提高的幅度,钱由谁出?由企业出,老板愿意吗?由政府出,政府拿得出那么多钱吗?由政府财政出钱来提高工资,能够被皇恩沐浴的,只能是国家公务员等强势群体,因为改革的方案是政府部门制定的,社会各弱势群体又缺乏表达自己利益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主导这个分配制度改革的,只能是国家公务员等强势群体。

果不其然,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号称要着力提高弱势群体收入水平的分配制度改革中,作为强势群体的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水平首先被提高了。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我国实行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将公务员级别从15级扩大到27级,重点增加了占公务员总数60%以上的县以下基层公务员所对应的级别,扩大了公务员工资晋升的空间,并且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从而提高了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看来,提高收入水平,在弱势群体刚刚响起干雷的时候,强势群体已经不声不响地雨露滋润了。

多年以来,中共当局有意无意地淡化公民的政治意识,人们习惯于脱离政治问题谈经济,只要经济上不吃亏,对政治问题并不关心。殊不知,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正是政治原因造成的。所谓“弱势”和“强势”,都是如来佛祖手心玩出来的把戏,想当年毛泽东号召工人阶级占领上层建筑,知识分子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大老粗”够强势了吧?“臭老九”够弱势了吧?可是曾几何时,如来佛的统治法术一变,位置就转过来了。随之,分配问题上当年的“脑体倒挂”也就变成了如今的“贫富悬殊”了。

当前收入分配不公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这三各方面都说明,没有民主制度,不可能有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

首先是官僚阶层权力寻租。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邓小平发起跛行的二次改革以来,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官僚阶层凭借手中掌握的土地审批权和国有企业处置权,与房地产大鳄和国企代理人联手疯狂瓜分国有资源,不仅几乎分光了老百姓几十年血汗的积累,而且吃了未来几代人的子孙饭。在官僚阶层权力寻租的示范作用下,腐败现象有如烈性传染病一样向社会各强势阶层蔓延,他们“在山靠山,在水靠水”,而底层百姓唯一的生产要素就是自己的身体,只能用一天的汗水换取一天的生存。

其次是电力、电信、石油、烟草、新闻、教育(所谓重点中学和重点高校)、医疗(大医院)等等垄断性行业收入畸高。以目前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电力行业为例,目前一些地区一个抄表工的年收入也高达七万八万,但电力部门还经常以成本提高,经营亏本为由一再提高用电价格。在一个政治民主的国家,电力之类的公共产品的价格是根据利益平衡的原则,在社会各阶层代表的参与下,在社会各方的监督下制定的。而在我国,电力部门的成本和价格却是由电力部门自己核算,然后上报政府物价部门批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会有公平公正的价格呢?其他垄断性行业的情况大体也是如此。对于民主国家的措施,各级主政当局不是没有人愿意仿学,非不愿也,是不能也——在各阶层政治地位失衡,新闻媒体又必须遵旨坚持“舆论导向”,一切以权势集团的稳定为宗旨的情况下,不迁就中国的“国情”又有什么办法呢?

再次是不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过于悬殊。作为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和十三亿人口的大国,不同地区收入上的差距是由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因而地区差距是不可避免的。地区差距问题最难解决,但又必须解决。解决地区差距,一靠经济措施,即开放全国统一市场,让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二靠政治措施,即实行联邦制,通过联邦制平衡各省区甚至地区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缩小地区差距主要靠经济措施,但地区差距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缩小,因此解决地区之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还少不了联邦制这个政治措施,因为只要各地区的利益都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只要各地区实现了政治上的均势,人口等各种资源又能够自由流动,地区收入差距也就不是一个公平与公正的问题了。

总之,收入分配不公,表面上是经济利益问题,实质上是政治权利问题,我国的收入分配不公是一种政治制度性不公,它具有自我复制和不断加强的功能。专制政体不触动,政府权力得不到制约,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单搞所谓分配制度改革,很有可能收入差距越改越大。谓余不信,请拭目以待。

200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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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264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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