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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银今提告 主张中影决议无效

【大纪元7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郑琪芳/台北报导〕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昨晚召开专案会议处理中影问题,决定今由台银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中影先前临时董事会的决议无效,经济部商业司也决定不准中影变更章程及董监事等登记事项,新闻局并将清查过去补助中影的金额,不让国民党以出售中影方式顺利出脱不当党产。

行政院发言人郑文灿转述,根据台银的报告,台银与农银在中影持股十六.四三%,中影原承诺缩减董监席次后,仍会保留一席公股代表,但日前临时董事会时却违背承诺排除公股,还授权董事长蔡正元可以议价处分中影资产,并强制买回台银三百万特别股,不准台银以此参与表决,事后还反过来怪台银自己“技术错误”;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处分公司资产须经股东会同意,台银决定今日提告,主张董事会相关决议无效。

郑文灿指出,早在民国三十四年,农银和国民党即合资成立农教公司,后来农教公司与台湾电影事业公司才合资成立中影,依出资比例,农银本应持股三.八七%,但后来中影竟将农教公司所有股份登记为国民党华夏公司持股,这部分后来合并农银的合库商业银行,已于今年1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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