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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哲:吸毒犯等候判决时间长 再犯空窗期

【大纪元5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九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今天陪同一名吸毒犯家属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说,吸毒犯被警方逮捕后,却可轻松交保,是否需要勒戒及法院判决要等候数月时间,这段空窗期,吸毒犯极易再犯,造成家属困扰。法务部官员说,将与卫生署合作,改善对吸毒犯处遇,减少再犯率。

向黄伟哲(台南县)陈情的A小姐说,他的弟弟吸毒造成家人负担,家人不堪其扰只好报警处理,但警方逮捕后却轻松交保,要经数月的时间等待判决,让家属处于时时受威胁的日子。

她说,吸毒犯查获后应不得交保、直接勒戒,否则吸毒犯没有矫正毒瘾获释后,一定会再犯,这样受害的还是家属。

法务部矫正司编审许国贤说,法务部统计八十七年到九十四年毒犯的累积再犯率为百分之五十五点七,法务部对毒犯的处遇,第一阶段先以约两个月的观察勒戒期,这期间主要采取以医疗机构看待病患的立场,如果无效才会再采戒治处分,时间约六个月到一年。

他表示,法务部在新店及台中成立两个独立戒治所,也会和卫生署合作,希望减少毒犯的再犯率。

卫生署医事处简任视察石美春说,毒瘾者出戒治所后的追踪很重要,希望未来补强社区、复健体系,减少再犯率。

黄伟哲说,毒犯除造成家属困扰之外,在外更造成治安问题,家属大多希望家中吸毒成员尽速入狱、戒治矫正,现在吸毒犯可马上交保,检验机关需要花上约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判定是否需要勒戒,之后等待法院判决更要七、八个月之久,这些时程中已对其家人和社会产生无比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