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快易通》未经许可直接对中捐赠 不得抵税

标签:

【大纪元5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专题报导

“捐赠”是许多高所得者常用的节税管道,选择列举扣除额的纳税人,可以列报捐赠金额,对教育文化及公益慈善团体的捐赠,以所得总额二十%为限;透过“私立学校兴学基金会”捐款,以所得总额五十%为限;对政府之捐赠,则没有金额限制,但为避免捐赠成为租税漏洞,今年申报捐赠有一些新规定。

首先,是最常见的“捐地节税”,财政部赋税署表示,只有去年度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土地捐赠,今年5月报税时才可以申报捐赠扣除额。

近年来也相当常见的“捐赠纳骨塔”,财政部也已发布新规定,只有捐赠符合“殡葬管理条例”设置的纳骨塔,才能列报捐赠扣除额,而且必须检附受赠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及购入捐赠纳骨塔的买卖契约书和付款证明。

至于捐赠未上市柜股票,限制更严格,以往捐赠未上市柜股票是按面额十元列报捐赠金额,但因很多地方政府收到的是难以变卖、无价值未上市柜股票,财政部去年因此发布解释令,自九十四年7月8日起,以未上市柜股票捐赠者,应等到受赠机关将股票出售后,取得受赠机关股票出售价金的收据或证明文件,才可以列报捐赠扣除额。

此外,以往也会有纳税人将“债权”捐赠给政府,既可节税,又可免除处理债权的问题,不过,“个人债权”已经排除对政府捐赠的范围外,即使捐给政府,也不能再抵税。

赋税署也提醒纳税人,对中国地区之捐赠,应透过国内的教育文化及公益慈善团体进行捐款,个人或营利事业未经许可直接对中国捐赠,不可以列报为综所税的捐赠扣除额或营利事业的费用。

《报税Q&A》无谋生力直系尊亲属可列报扶养

云林县林先生问:我的外公、外婆及舅舅(未结婚 )三人,家里没有收入,都是残障及低收入户,每月好像是六千元补助,不足部分由我汇钱支助,可否列报扶养?若列报扶养,他们的社会补助是否会被取消?

财政部赋税署答:外祖父母属于直系尊亲属,只要年满六十岁或未满六十岁但无谋生能力,即可列报扶养亲属。

舅舅则是“其他亲属或家属”,必须符合民法规定,属于“家长家属关系”及“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而且未满二十岁或满六十岁以上无谋生能力,并有扶养事实,才可列报扶养亲属。

至于列报扶养外祖父母,是否会导致补助被取消,则必须由各地方政府社会局依个案情况认定。(记者郑琪芳整理 )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利用不动产合法节税  业者有撇步
个人理财:健康储蓄账户助你退休计划减税之法
武术世家听到隔壁尖叫声 出手制服性侵嫌犯
专家:随着年龄老化 你应该多吃这种食物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