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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轰港府变相引入23条恶法

【大纪元5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潘驹香港报导/香港立法会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继续逐条审议港府提交的草案。会上多位泛民主派议员批评草案对秘密监察定义范围太窄,赋予执法部门的权力过大,以致卧底活动也不受规管,侵犯人权。有议员更质疑,港府借这次立法变相引入《基本法》23条。

保安局常任书长应耀康表示,使用仪器进行秘密监察,等同高侵扰程度的行动,因此必须受草案条例的监管,而执法部门不使用仪器进行的秘密监察例如卧底等方式,则不在此列。多位泛民主派议员港府的辩解表示不满,指草案赋予执法部门的权力过大,从而侵犯人权。

高侵扰性不限于使用仪器。

代表前线的立法会议员刘慧卿指责应耀康的言论混淆视听。她说:“你(政府)不可以说有仪器就侵扰性高……如果找一个人进入你私人的地方,你坐在那里讲什么话、做什么事、见什么人,所有的东西都被他听到,连这样都说侵扰性不高,我都不知到什么叫侵扰性高了。”

质疑变相引入23条恶法

另一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吴蔼仪则表示,港府的草案没有对公共安全作明确的定义,她质疑港府就秘密监察立法,是要变相引入基本法23条的相关内容。

她说:“尽管它(政府)很多时候说不是政治理由,但是它那个政治与公共安全的那条界线只能由它来划定,我们无权过问,那么第一点要注意的是,政府亲口承认它可以任意为之,没有法例监管,这条法例也不能监管……我们审议23条立法的时候,其中对于叛乱罪的部分,我们提出一个质疑,就是可不可以有一个期限,其中一个考虑就是,我跟一个人讲一些推心置腹的话,原来过了很长时间它可以用这些话来令我入罪。如果今天政府说我们没有一个合理的期望──我们最保密的职员不会是一个特工,我觉得这件事就很严重,这个原因就是因为你公共安全那部分,已经远远超出审讯罪案。”

吴霭仪(大纪元记者吴琏宥摄)

汤家骅(大纪元记者吴琏宥摄)

应耀康表示,草案的相关内容是参考其它民主国家类似法例得出,故此现时的做法已经在执法及防止侵犯私隐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但公民党议员汤家骅指出,香港缺乏民主国家通过普选对权力的制衡,没有资格借此来托辞。

汤家骅说:“你不要再拿英国的例子出来,因为人家有一个民选的政府,每4年就有机会交替一次,这是一个很有力的,也都是绝对保障人权的制衡力量的制度,我们现在并没有最有用的制衡的制度,所以我们处理这些法例方面要走多一步。”

应耀康还辩称,由于民间大量进行无仪器的相关活动,港府若对执法部门的类似活动进行监管,将带来不良影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政府占有大量资源,更应该在立法监管方面起表率作用,而港府所谓的执法及防止侵犯私隐两者间取得平衡的说法,只不过是揽权的借口。◇(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