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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引分心 顾客跌伤 店家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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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逛商店时被商品吸引而分心跌倒,店家要赔钱!台北地院做出此一攸关消费者购物环境维护的罕见判决。女子李异瑛逛屈臣氏,行经布满商品及特价标语的楼梯时,边走边看而跌倒,法官认为李女跌倒虽是因自己分心,但屈臣氏未维护卖场安全,也有疏失,要负4成过失责任,判决赔偿李女22万余元。

对此,屈臣氏的辩护律师郭思吟强调,店内设施符合法律规定,并无过失,李女跌倒是因自己过失,但法官却判屈臣式要赔偿,屈臣氏无法接受,决定上诉;屈臣氏也举例,若路人观看法院公告栏而跌倒,法院是不是要国家赔偿?

李女主张,94年10月18日,她至台北市民权西路64号屈臣氏购物,但1至2楼的楼梯堆满物品,她因此跌倒,导致手骨折无法工作。李女认为,跌倒确属自己过失,但楼梯商品及特价标语,也是造成她分心跌倒的主因,遂求偿68万余元。

屈臣氏表示,店内设施合法,并无过失,且楼梯两侧均有设置“小心阶梯、Watch Your Steps”标语,以提醒顾客注意,李女跌倒,店方虽遗憾,但这起意外是因李女自己分心所致,与屈臣氏无关。

图片说明:记者王述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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