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闻

太原警察杀北京警察判死缓

【大纪元4月26日讯】(明报即时新闻网4月26日讯)去年发生在山西的的太原警察因小故打死北京警察案宣判,主犯刘利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主犯被告人刘利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传全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七名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九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去年五月三日晚上八时左右,驾私家车的刘利民与驾驶吉普车的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巡察支队民警李忠义等人在太原市水西关街和桃园北路十字路口附近,因行车争执。刘利民驾车跟踪李忠义,同时打电话给被告人安胜利、张吉,后来召来多人把对方打死。被告人刘利民是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法院表示,刘利民等九名被告人须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超过59.21万元。

死者李忠义的妻子说,法院已经认定刘利民不属自首,就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理由。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