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广湘:是工人依靠工会集体协商维权的时代了

黄广湘

【大纪元4月13日讯】因为农村的收入太低,于是农民们涌向城市,成了一个新群体,他们叫农民工;因为经济转型,企业改制,大批工人失去工作。于是城市重新洗牌,原本铁饭碗的国营、集体工人成了下岗再就业群体。这两部分人一起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奔波“刨食”,纷争、矛盾不可避免,不公不平之事随处可见。

从农民工的低工资、低待遇,到对农民工的拖薪、欠薪,农民工的权益一而再再而三受到损害。而极不正常的是,他们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后往往投诉无门,或者即使找到政府有关部门理论,但最终结果也会令他们失望,不是被保安们挡在门外,就是被官僚们束之高阁。

于是,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失望直至绝望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些激进分子就可能采取极端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就是我们主流社会常痛斥的“非法维权”)。近年来因为“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越来越多就是这种现象的最好诠释。尤其以农民工王斌余的案件最为典型。王斌余因为父亲的腿被砸断急需用钱,多次向老板讨要工钱未果并受到侮辱。在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杀死四人,重伤一人。当王斌余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人们对王斌余惋惜、同情的同时也在作这样的反思:当一个群体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并且政府没有及时为他们提供维权机制时,他们的出路在哪里?

现在的矛盾是否可以用“洪水”和“堤坝”来做比喻呢?矛盾的洪水在不断冲刷着“和谐社会”的堤坝,并且洪水的潜在的威胁还在不断增大。我们是继续无所作为,冷眼看着洪水不断的冲击,或者象夏后氏的鲧,用不断提高加固防洪堤坝的办法来对付这些可能越来越大的洪水,还是象大禹那样,采用疏通河道的科学治水方法呢?

据不久前的《新华网》报道,目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工会组织、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已经成为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重点。那么这些新组建的工会组织,能否成为新时代的“大禹”呢?

以往我们工会的着力点,是把自己当作一个政治组织,或者将工会组织行政化。不少基层工会,还是计划经济那一套思路,搞搞文艺活动、用工会的会费或其它收入给职工发一些福利,或者干脆让工会成为劳资双方的“和事老”,如此而已。一些工会组织不仅不能维护和代表职工权益,反而成了名副其实的官僚机构!

因此,要想工会组织真正发挥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就必须在完全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下,对工会组织的机制和职能进行改革,使工会组织的“橡皮图章”角色彻底转变成真正代表职工权益的权力机构!

总之,我们极力期待新时期的工会组织能够起到大禹治水那样的效果和作用,以期改变目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投诉无门、解决问题无助的现状。但前提条件,一是加强政治体制改革,从宏观上确立工会的劳动关系代表身份;二是改变观念,明确工会组织的维权性质;三是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逐步细化工会职能,等等。否则,如果仍然用“新瓶装旧酒”,或者“换汤不换药”,就是建立再多的工会组织,其效果也等于零!

2006-04-12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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