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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中国药品须经台湾GMP认证 才能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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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二日电)行政院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宜信今天表示,虽然中国卫生部开始重视药品制造GMP认证,但目前中国药厂必须遵守台湾相关程序申请药品GMP认证,并提供完整资料及接受查厂,才能在台湾合法贩售。

中国药品因未取得台湾卫生署认证,皆被视为禁药不得贩售。

林宜信说,东南亚国家若没有实施GMP(优良制造标准)认证,台湾也不会开放进口及认可合法贩售。近三年中国卫生部开始重视药品制造GMP认证,但因为刚起步,品质很难控制,不过“未来不排除接受中国申请(进口台湾)”。

他表示,台湾有外国药品输入申请或认证等办法,中国个别药商若申请,必须提供当地政府相关文件,并且接受台湾官方赴当地查厂。

林宜信指出,GMP有国际标准,中国即使单方面宣称药厂符合GMP,仍待台湾卫生署查厂后才能认定;美国到台湾药厂查厂,也不是所有台湾药厂生产的药品都符合标准。药政和司法一样,各国政府有管辖权。

台湾团结联盟立法委员曾灿灯(高雄市)上午在立法院召开“大陆黑心禁药泛滥─网路、街头统统买得到”记者会,邀请卫生署药政处处长廖继洲及林宜信参与,呼吁正视中国禁药在台湾不设防的问题。

廖继洲表示,政府要查缉中国禁药很困难,因为地方县市卫生局药政科人力不过两人。若民众发现流动药贩、固定药局贩卖禁药,可主动向卫生局药政科检举,在人力不足现况下,目前卫生署只能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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