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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郑永金交保裁定 高院:裁定理由未详明

【大纪元3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九日电)新竹县长郑永金等人涉嫌贪污,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上个月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官裁定十名被告全数交保,新竹地检署针对郑永金等六名被告提出交保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认为,原裁定理由未详明,裁定撤销郑永金等三名被告部分,发回新竹地方法院重裁定,驳回另三名被告部分。

裁定书表示,新竹地方法院裁定郑永金虽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罪嫌,但未到重大程度,且没有串证之虞,没有必要羁押,裁定以新台币一百万元交保,但新竹地方法院并未详叙不必要羁押和没有串证可能的理由,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新竹地方法院重裁定。

郑永金被控索贿贪污,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二月二十八日以有串证和湮灭证据为由,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郑永金等十人,法官当天下午裁定郑永金一百万元交保,另九人也以五万至五十万元不等金额全数交保。

新竹地检署三月六日在抗告的最后期限,针对郑永金等六名被告提出交保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撤销郑永金等三名被告部分,发回新竹地方法院重裁定,驳回另三名被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