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砸碎中国基层假民主的“太石”

从太石村人大代表选举,看中国基层民主的实质

王德邦

【大纪元3月30日讯】太石村选举镇人大代表于本月17日举行了第一轮投票,独立参选人冯秋盛以331票遥遥领先于有关方面支持提名的梁建洪的260余票。因选举人得票都未过半数,20日,太石村又举行了第二轮投票。在投票过程中,村民发现存在一些违反选举法规的行为,从而提出对选举公证性的质疑,结果镇政府的选举官员把票箱拿走。

当从网上看到拿走票箱后,我就预感到结果肯定是冯秋盛失败。因为这完全是去年抢财务账目来查账的翻版。果然,28日镇政府选举官员突然来太石村开箱点票,现场布满了员警、便衣,不许民众近前,更不许冯秋盛到场。最后公布的选票结果是:梁建洪是434票,冯秋盛是234票,一下局势全颠倒了过来。村民看到这个结果都说心凉,感叹民永远斗不过官。

从太石村的两轮投票中,据村民反映存在如下一些明显的问题:

1、镇干部不给两个生产队的人代出门在外务工的家人投票;
2、选举中公然存在贿选、拉票、舞弊情况。据村民说“村那里出  钱,为那个梁建洪拉票,说如果投那个人,就把那张票扬一扬,  给他看到是那个名字他就给钱了。”甚至镇里面出钱大请人吃  饭,拉票;
3、投票时镇里的干部都跟着,逐家逐户去送选票,而不是集中去一个地方去写票、投票;
4、送票去时如果知道是投梁建洪的票,家中有人在外就按人数留下选票,但如果知道是投冯秋盛的,那就只让在家的人填票,不在家的就不给留票了;
5、选票箱被镇政府有关人员搬走一周,没有由公证的第三方看管,或由有村民代表的人出面共同看护,这一周发生什么事都有可能,谁能保证没有被人换过选票呢?
6、唱票无村民代表出面监督。

针对这个情况,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栏目记者张敏电话采访了国内一些法学人士、维权人士、及参与选举的人士,其中姚立法先生以自己多年投身基层选举的经验指出了太石村选举存在的问题。

姚立法先生直斥:“3月17日和3月20日的(东涌)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典型的违法选举。”具体他指出:

第一、代表名额的分配上,把一个太石村分成两个选区,这两个选区选民数大致相等,分配的正式代表名额一个选区是一个,也就是冯秋盛所在的那个选区;而另外一个选区正式代表名额是两个,这是公然违法的。

第二,选民小组组长应该是由选民推选产生,而在太石村两个选区里,选民小组组长全是非法指定的。

第三,正式候选人的确定,选民们不知道自己有推荐初步候选人的权利,也不知道形式,而且公布的正式候选人是非法产生的,不是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

第四、3月17日那天投票,选民们都没有办任何手续的,选民手上的“选民证”等等这些都是不起作用的。选票发给选民,选民拿到各家各户去自己写票,只要你下午两点之前把票交去就行了。这个形式是绝对违法的。

再就是在3月20日这天的选举,采用了“流动票箱”的形式,没有主会场,没有分会场。由镇里的官员、队长、股东,把选票和票箱拿在手上,挨家挨户去发票,去投票。而且在发票的时候,就有人说,他们想发给谁就发给谁──你是拥护冯秋盛,家里没有人的时候,我该给的票也不给了;但是你是拥护梁建洪的,那麽你家里有三个人,还有三个人不在家,那就给六张票。这也是公开违法的呀!

3月20日投票是从上午11点到下午3点,政府的官员和他们本村的队长啊,村民代表啊,就把票箱和选票拿在手上,挨家挨户去发票,同时又立即把(填写后的)选票收回。法律上规定的“流动票箱”是仅仅针对选举的那一天,老弱病残、孕妇,行动不便,不便于到选举的会场去投票,是可以到“流动票箱”投票的。但是,大多数的选民是不能在“流动票箱”投票的。

最后,太石村3月20日的“另行选举”,挨家挨户去发票、收票,选民秘密写票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工作人员从张家到李家的过程中,你换票,你掉包,“狸猫换太子”,这怎么监督你?你在农民家里,而政府工作人员、队长、股东这些人并不是依法用农民认可的选举工作人员,这时候,选民真实的意志就无法表达。这也是不符合选举规则的。

针对姚立法先生的分析,在此我还想提醒大家注意几点:

1、票箱被有关方面拿走一周,没有保证票箱处在公证、安全的第三方或当事各方共同组成的保管中,这种私自一方(因为政府方面推举支持梁建洪是公开的)保管票箱的行为是否合法?谁来保证选票在此期间不被置换?
2、在选民提出异议,对选举公证性提出质疑后,票箱被封存时,镇政府派人来调查,在没有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解决好有关质疑的情况下,拿一个存在问题的票箱来开箱点票是否符合选举有关法规?
3、对一个明显存在上述那么多问题的投票,选票的合法性在哪里?如果不能保证选票真正反映了选民意愿,那选举的意义何在?选举的基本法律基础在哪里?

太石村选举镇人大代表的事实揭示了中国基层民主选举的伪诈。它控诉着中国基层民主完全是极权操控下的摆设,是专制的装饰,是极权欺骗天下的工具。

针对太石村选举的情况,我们需要在如下几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1、广泛、深刻揭露基层民主选举的伪诈,警醒世人,看清本质。若中国有100篇这样的揭露斥责伪诈民主的文章,那对唤醒民众,让世人真正了解中国基层民主实质,从而阻止这种欺骗的勾当是极为有利的。
2、依照现有法律来讨要公道。可通过地方法院上诉,可通过人大提出审查。这些路径结果肯定不理想,但应该走,这是遵守法制的维权表率。
3、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方式。对以违法形式产生的所谓代表不认可,不合作。对当地政府公然违法操控选举坚决抵制。

中国2006~2007年基层乡镇、县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展开,为有效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切实保证公民的政治权利,使选举真正反映选民的意志,也使胡锦涛先生提出的“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落到实处,我们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政府、广东地方政府严查太石村选举违法案,坚决打击、铲除那些破坏民主选举的势力,严惩以权操控选举的幕后黑手,为中国基层选举开新篇,树典范!

(2006-03-29于北京)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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