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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邮件九成是色情广告 消基会吁立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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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二日电)“视讯辣妹聊天室(限制级)”、“偷拍新片到货”,打开电子信箱,塞爆的垃圾广告邮件总是让人删到手软,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调查更发现,其中有九成都是色情广告,且大量重复地发送,消基会今天即呼吁政府应该立法管制垃圾邮件。

根据台湾网路资讯中心资料,台湾上网人口约有一千四百六十六万人,整体人口上网率达到六成四,而上网的目的中,收发电子邮件即高居第二位,俨然成为使用网路者必作动作之一。

消基会今年二月十四日至三月一日,针对全台九百零三位民众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有九成六比例每天都会上网,其中又有高达九成七使用者会收到广告邮件,显示广告垃圾邮件已无所不在。

若以一天八个小时为基准计算,民众每天平均收到三十封以下的广告垃圾信比例为三成七;三十至六十封为三成三;六十至一百封为一成三;一百封以上则为一成五。

广告垃圾邮件类型方面,情色类占了九成,相较于去年调查结果的八成七,不减反增,换句话说,每十封广告垃圾邮件中,只有一封不是色情广告;其次才是网路购物类的七成五、投资理财类的六成、行销管理类的四成九及瘦身美容类的四成八。

消基会董事长李凤翱表示,若以比例最高的三十封来计算,消费者几乎一天可以收到上百封的广告垃圾邮件,一年至少有五千二百七十七亿六千万封垃圾邮件,在台湾的网路世界中传布,据推估,全台湾目前更有超过二百八十万名的未成年青少年,每天都会收到不少图文并茂的色情广告信。

李凤翱说,调查也显示,有七成三的民众很讨厌广告邮件,九成四的网路使用者希望政府通过法案,来管理广告垃圾邮件的泛滥,所以政府应该尽早通过“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 (草案)”,要求广告商若未事先征求消费者同意,不得直接对消费者发出广告信,否则就得损害赔偿,好还给消费者网路使用空间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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