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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生育实行30年 仍备受争议

【大纪元2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淳良台北七日电)中国山东省临沂市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因带头抗议地方政府以暴力手段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自去年九月起被软禁家中,日前并因而爆发警民冲突,凸显已实行三十年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至今仍备受争议。

中国从上世纪七零年代开始推行“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根据“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据此,中国政府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一般的规定是城市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残障等特殊情况下除外);在农村地区如果第一胎是女性后代,可继续生育第二胎,无论第二胎是何性别,均不得生育第三胎,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罚款,而且根据最新官方公布的实施办法,罚款金额得根据夫妻的收入决定。

到二十一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婚嫁生育的年龄,而赡养老人的压力对于独生子女也比多子女家庭沉重,许多地区,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例如,只要夫妇两人都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随着教育程度与经济水平的提高,中国许多城市也面临着与已开发国家同样的窘境:年轻的夫妇越来越不愿意生育太多的孩子。

计划生育是中国政府用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为目的对人们的生育实行计划化管理的政策。虽说该政策使中国人口实现低增长率,但同时也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例如人口迅速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调等问题。

许多外国人权组织甚至批评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严重侵犯基本人权。在中国农村某些地方,当地计生委野蛮强迫怀孕中至末期的孕妇堕胎,对已经生育的妇女强迫结扎,甚至导致生下女婴的家庭为得到生男孩的机会而将新生婴儿溺死等惨案。

过去三十年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增长的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久,在世界历史上都是前所未见。然而,中国当局动用政府强迫性手段获得的这种人口控制到底是一个好结果、还是一个坏结果,却已受到越来越强烈的质疑。

在中国国内和国外,有很多人从政治的角度对中国政府强迫性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出质疑。批评者认为,生育是最基本的人权,动用政府力量干预人们的生育决定是侵犯最基本的人权、违反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

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批评者从纯粹经济的角度对中国的人口政策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中国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开始显现出恶果,这就是中国人口的老龄化快速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