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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过程遭质疑 民政局强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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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晓云、袁世忠/综合报导〕除了被踢爆台北灯节钻石灯区掺杂旧灯,参与投标的中华花灯艺术学会常务理事翁贤良说,该案第一次招标时流标,花灯林公司并未参与,却在第二次招标胜出,过程有问题。

翁贤良说,钻石灯区包括大中至正门口的入口灯区及位于中正纪念堂外面的四个顶角灯,第一次招标包括他自己共有三家公司投标,没有花灯林国际公司,最后流标,第二次招标也是三家业者投标,结果由第一轮没参与投标的花灯林拿下。

翁贤良要求相关单位追查是否内情不单纯,且即查扣现场花灯,不要让业者带回去重复使用。

民政局长钟则良说,花灯林国际公司拿下钻石灯区的标案,民政局是采最有利标招标,由北市府内人员及市府外学者共组十一人评审委员会,由委员依第一名到第三名的序位自行评分后,加总分数产生得标者,民政局再依企划书进行验收,透明公开且合法。

民政局科长林明宽表示,第一次流标的原因是二家文件不全,另一家的提案不被评审委员青睐,民政局因此邀请去年有参加投标的厂商,包括花灯林一起来投标,但不是只通知花灯林一家。

花灯林国际公司老板林健儿也强调自己制作花灯是兴趣,本来没有要参加台北灯节,是民政局第一次流标后,找上他参与投标的。

观光局负责规划灯节的官员指出,依照采购法,各单位可以按需求,选择最有利标或是价格标。过去该局举办的灯会,如果想要强调灯光效果,通常会使用最有利标,才能完整呈现设计;如果只要求统一规格的灯,或是要发送民众的小灯,则往往采用价格标,两种方式只要依法办理,并无不妥。

台北灯节招标评审委员辅仁大学副教授徐达光强调,此次参与竞标评选的花灯业者,都是先由台北市府民政局依合约找符合资格标者参与审查,评审委员再依多个评审项目,例如与活动的关联性、生动活泼与否等,逐一讨论做专业判断,评审过程都是公平公正。

台北市政府政风处表示,将依法进行了解,如果查有违法证据,将会移送法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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