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夫妇行贿法团主席取合约

【大纪元2月18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一对经营清洁公司的夫妇,承认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提供七万元贿款,以获取大厦清洁合约。

文谋造,六十五岁,及其妻向首菊,五十二岁,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指其每月向大角咀兴旺大厦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李玲江提供二千元,作为李在法团有关的事务上,对他们或文氏清洁公司(“文氏”)予以优待的报酬。

裁判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3月31日宣判,并准被告各以现金一千元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