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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针筒行抢 检方加重强盗罪嫌起诉

【大纪元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十六日电)台中市一名三十多岁男子抢夺便利商店,不是持刀或亮枪,而是拿宣称带有爱滋病毒的注射针筒。他被逮捕后,检察官依加重强盗罪嫌起诉。

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起诉书指出,三十三岁的郑姓男子,去年八月间捡到他人丢弃的注射针筒,竟在针筒内装入红色液体,拿到台中县太平市做为抢夺便利商店的工具。

检方指出,这名抢匪向便利商店店员宣称针筒内的红色液体带有爱滋病毒,造成店员的畏惧,不敢反抗,让他抢走现金新台币四千多元。

店员向警方报案后,郑姓男子就被警方循线逮捕归案,在检察官侦讯时也坦承犯行。检方在他认罪后,依加重强盗罪嫌起诉。另因他恐吓的店员还未成年,检察官建议法官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予以加重刑期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