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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务员级别职称调整 交付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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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七日电)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今天上午审查“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条及第六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提高地方政府课级单位为科级,主任秘书改为秘书长,一级主管皆以十二职等简任,但行政院版提案尚未拟具,会议主席、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裁定,全案交付朝野协商。

国民党籍立委林建荣(宜兰县)、陈朝容(彰化县)分提修正案指出,原精省机关改制后,课长皆改称为科长,职务列等大幅提升为荐任八至九职等,反高于县市政府课级主管,非常不公平。

此外,考量县市政府组织地位及效能暨县市长用人权之提升,林建荣、陈朝容主张,县市政府主任秘书应改为秘书长,一级主管比照简任十二职等,统订所属组织层级名称,改课级为科级。

不过内政部政务次长林美珠表示,主任秘书应否改为秘书长,必须与中央、地方行政机关组织设计平衡考量;且许多地方政府一级机关编制人员不一,一并改叙政务职是否合理也有待斟酌;若课改为科级是否符合地方需求,也有待厘清。

她说,何况院版提案目前尚未草拟完成,公务员官制、官规调整,不应忽略考试院铨叙部和行政院主计处意见,周详配套规划较妥适。

吴育昇(台北县)最后裁定,全案保留交付朝野协商,待政院版拟具送立院后再并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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