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要闻

巴西通过判例制度提高办案绩效

【大纪元12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雅陵圣保罗四日专电)巴西国会上周通过一项简化审案办法的司法机制。这项机制指联邦最高法院为最终审法院,其所为之判决采为判例后,对某些案件具有补充法律与约束下级法院之效力,规定下级法院法官在审查类似案件时,必须遵循相同解释,减少不必要发回更审,使案件早日确定,提高办案绩效。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指出,巴西目前有三千五百万件诉讼案件在各级法院缠讼,平均办结时间为八年,但很多都超过此时间,案主甚至来不及见到案件了结就离开人世,留给亲人继续缠讼。司法界一致认为,国会通过此项机制后,将加快审案与结案的速度,减少发回更审。   

据了解,巴西劳工法院的办案绩效是国内最高,但平均办结时间也要五年。统计调查指出,二零零四年,巴西受理的诉讼案件与居民比例为十一点二比一百。阿根廷的数值为九点四,而乌拉圭只有三点二。   

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秘书长德贾达说,巴西法院办案绩效低落是司法机关未能取得人民信任的最大问题。虽然巴西的法官与居民人数比例与一般发达国家差不多,每十万人中有七点七位法官,国内目前仍有三千五百万件诉讼案件在各级法院缠讼,平均办结时间八年,每年受理的新案件和办理终结的旧案件分别约达两千万件,已经过电脑处理审查或待审的案件两百五十万件,其中百分之三十六都集中在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二十二的圣保罗州。   

目前在巴西待审的案件,其中百分之五十都是三级政府向纳税人追讨欠税的诉讼案件。另外百分之五十主要涉及联邦储蓄银行、国家社会安全局、公共服务授权公司与银行。在联邦最高法院待审的案件,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公家机关提出告诉或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