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行长勾结会计狂揽4.8亿 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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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原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行长周利民、会计刘怡冰(女)相互勾结,5年间利用职务骗取储户存款4.8亿多元,实际侵吞2亿余元。两人狂骗储户后出逃国外被抓获。日前两巨贪被高院核准死刑,至此陕西最大的金融腐败案尘埃落定。 

据华商报报导,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周利民、刘怡冰死刑的刑事裁定。12 月 12日上午陕西省高院法官前往看守所向周利民、刘怡冰送达并宣读了判决书。

报导说,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和刘怡冰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存款为诱饵,采用私拿空白存单、私盖印鉴、给储户出具“大头小尾”存单的方式,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共同或单独吸收30余家单位和近400名个人资金共计 4.8444亿余元。周利民、刘怡冰将上述资金不入银行账,而由个人支配、占有。扣除为掩饰作案支付的高息和兑付到期存款2.7817亿余元,实际侵吞 2.0627亿余元。

据报导,周利民和刘怡冰在疯狂骗取储户存款的同时,也在谋划“后路”。1998年12月,周利民通过香港商人吴某在江西办理了化名为“黄志伟”的港澳通行证,随后又在香港申领了“黄志伟”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回乡证。2000年10月,周利民逃往香港,次年7月23日在香港被抓获。

案发后,刘怡冰化名“刘吴芳”逃往国外。2001年8月在印尼被抓获。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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