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脑死男器捐 检方打回票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新竹市一名张姓男子一个多星期前和朋友们餐叙,酒后疑似摔倒致头部重创,在投宿宾馆后陷入昏迷,才被同行友人发现送医。张某家属一度要依他受伤前的意愿捐赠器官,但也坚请检方彻查其受伤原因,以致检察官在2次脑死判定后裁定不同意其器捐,让远在台南的受赠者空欢喜一场。

承办检察官直言,张某全身除了头部并无其他可疑外伤,但因家属质疑受伤原因,怀疑外力人为所致,为了慎重起见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对于这样的结果她也天人交战很久,因为明知道有患者亟待器官移植,但为还原事情真相,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家属质疑遭殴受创

检警初步调查,张某约在1周前和朋友餐叙,在场者疑似都喝得酩酊大醉,散席后多人一起投宿汽车宾馆,这时同行者才发现张某居然全身是血且陷入昏迷,怀疑可能是酒醉在某处自行摔伤之故,因此报警送医。

检警说,前述说法难被张某家属接受,反而怀疑他遭人殴打,且质疑这些同行者疑似未在第一时间将他送医治疗。

检警表示,在经过约1周急救仍不见起色下,家属考虑他受伤前曾表示过他日往生愿意器捐,所以便由家属签下器捐同意书。

受赠者空欢喜一场

而同时间远在台南成大,也正有名等待心脏移植的病患亟需其心脏救命。于是检警便在本月12日,会同救治医院和家属连续做了2次脑死判定,只是在第2次脑死判定后,检察官突然紧急喊停,改要求家属未来拔管后,必须循正常程序报验、解剖以厘清死因,使已到场待命的器官摘除小组无用武之地,远在南部的受赠者则是空欢喜一场。

对此,家属昨天表示不愿多谈,一切尊重检察官的裁定。

法界:先厘清死因再器捐

〔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近年致力探讨国内器官捐赠制度的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林忠义表示,脑死是死亡的一种,脑死者器捐,所捐出的器官为其所有,死者的权益应该被放在第一顺位检视,也就是先查明死者是否有冤屈待伸张,厘清或获得伸张后,这时检察官再尽量配合,看是否有可能进行器捐,所以他肯定承办张先生脑死案的检察官做法。

此外他也表示,如果脑死者的死因很明确,即使是遭到殴打,导致颅内骨折而死,确定没有被下药、毒害,捐赠的器官无须再做相关化验,那么只要保留有侦查必要的部位(头部 ),且保全其他相关证据后,是可以同意先行器捐。只是器捐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应全程在场勘验,器捐后立即解剖,这样就能兼顾司法调查和死者及其家属遗爱人间的心意。

医界:采证与器捐不冲突

〔记者黄美珠、胡清晖/综合报导〕卫生署新竹医院加护病房主任黄俊雄表示,尽管一般脑死判定后,器官移植的黄金时间会因捐赠者自身伤病状况和器官衰竭状况而异,但医界普遍认为,若能够及早在正式完成脑死判定的法律程序后就移植,成功率确实会比较高。

器官捐赠的黄金时间究竟该从何时判定?是从临床出现脑死现象来看,还是法律上的2次脑死判定起算?黄俊雄说,其实这都得看患者本身的伤病程度,以及脑死后器官的衰竭状况,没有一定的标准,只能说越快会越好。

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董事、成大医院外科部主任李伯璋也对此案例表示,检察官、法医可与器官移植的医师沟通,在采证过程评估头部外伤、解剖脑部,即可分析死因,与内脏的取出并不冲突。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