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离婚获安排公屋有2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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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1月29日报导)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长孙明扬会指,03年至今,因与配偶离婚,在有条件策约下获安排入住公屋的个案有28宗。

孙明提表示,该28宗个案大部分都经社署转介,社署会先深入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以及经济状况,全面估其需要,他强调,当局会善用公屋资源,为有需要人士安排居住,也会酌情解决他们住屋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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