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指南

信心移民服务信箱—-朱先生来函

【大纪元11月24日讯】朱先生来函﹕

我于2006年5月申请庇护绿卡﹐林肯中心移民局来信要求我必须申请豁免﹐免除我1999年从西雅图边境偷渡进人美境的非法行为﹐我弄不明白﹐当初申请政治庇护不是已经豁免了吗﹖

请问﹕我应该如何申请豁免﹖

答﹕ 你非法偷渡进人美境已触犯了美国的移民法。你当初申请政治庇护时没有申请豁免﹐你的政治庇护申请批准﹐并不表示你的非法入境行为已经免除了。只有申请豁免批准后﹐才属于免除了你的非法行为。你现在必须根据移民官的指示申请豁免﹐并附加你的宣誓证明﹐一旦豁免批准﹐你的绿卡申请也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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