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中教科书 96学年起不得以样书供学校选用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二日电)明年九十六学年度开始,高级中学教科书都必须在期限内完成审查,以利学校选用,书商必须以审定的成书提供学校选用,不得提供样书,又为避免教科用书修订频率过高与幅度过大,教科用书自发照起三年内除配合课程纲要重新修订或资料更新、内容勘误外,不得修订。

为使高级中学教科用书审定工作更具效能并兼顾申请审定者及教科用书使用者的权益,教育部修订实施近两年的“高级中学教科用书审定办法”,并于今天经部务会报讨论通过,将循法制程序发布实施。

为确保教科书可在期限内完成审查,新修办法增订上下学期教科书应分别于每年八月到十月、每年二月到四月提出申请审定,并规定审定机关应于受理九十天内告知审查决议,有效提前教科书审查时程,以利学校选用,并从明年八月一日开始的九十六学年开始实施,让申请审定者有因应法规修正所需的合理调整缓冲时间。

有些教科用书的样书与成书相差太多,造成学校选用困扰,新修办法增订未经程序完成的书稿或样书,申请审定者不得提供学校选用。

又为避免教科用书修订频率过高及幅度过大的问题,新修办法增订教科用书自发照日起三年内的限制修订范围,并考量施行日期对教科用书编审的影响,规定从九十六学年度开始施行。

目前高级中学各科目课程纲要常未明确规范应编辑总册数,而高中又采学分制,使不同版本间的形制与各册份量互异,造成学校选用容易混淆,例如选修的二学分,有的编一册,有的编两册;又为展现选修科目应配合学校实际需求及彰显学校特色的课程目的,选修科目教科用书应由学校自行编选为原则,因此增列各科目教科用书编辑册数及选修科目审定的种类由教育部公告。

教育部初步讨论倾向高中选修科目以两学分编一册教科书,以免造成学校选用的困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