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邮专访日相/安倍吁讨论拦截飞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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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讯】自由时报 〔驻日特派员张茂森/东京15日报导〕“产经新闻”15日报导,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于14日接受美国华盛顿邮报专访时表示,由于极难判断飞向日本的飞弹攻击目标究竟是日本还是第三国,故日本实在有必要研究将飞越日本上空的飞弹击落,是否抵触现行宪法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相关规定。

积极展现修宪意志

安倍受访时,表现出修改日本宪法第九条的积极态度。针对第九条关于集体自卫权行使的解释,安倍说︰“例如日本击落可能飞向美国的飞弹,抑或是日本自卫队在海外与盟军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时,救援遭到攻击的盟军,这两种情况是否抵触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应仔细研究”。

日本政府2003年6月在国会答询时,针对安倍所提的假设情况表示,“研判飞向日本的飞弹可能以日本为攻击目标,同时可能是对日本的武力攻击时,便可发动自卫权”。在今年国会答询中,日本政府则认为,拦截以第三国为目标的飞弹,“可能属于宪法所禁止的集体自卫权”。

认定是“个别自卫权”

由于飞向日本的飞弹很难判断其目标是日本,抑或是日本以外的第三国,稍有差池便可能酿成严重后果,因此安倍认为,拦截击落飞向日本的飞弹,应属宪法准许的个别自卫权。

集体自卫权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所规定之国际法权利,但日本现行宪法解释,“日本拥有这项权利,但禁止使用”。

此一解释所造成的矛盾现象是,若美、日两国军舰一同在海上巡逻,日舰遭到炮击,美方可行使集体自卫权回击;反之,美舰若遭炮击,日方只能袖手旁观,出手还击便等于违宪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只有在本身舰艇遭炮击时,才能行使个别自卫权加以还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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