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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署:县市政府将成立公寓大厦调处委员会

【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一日电)内政部营建署今天表示,已完成“直辖市县(市)公寓大厦争议事件调处委员会组织准则”,各县市政府将尽速成立调处委员会,提供民众循“先行政、后司法”途径,减少住户间司法争讼,以提升公寓大厦居住品质目标。

营建署表示,民众在居住方面时常出现纠纷,政府在今年1月18日公布修正后的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增订授权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处理有关公寓大厦争议事件,可聘请资深专家、学者及建筑师、律师,并指定公寓大厦及建筑管理主管人员,组设公寓大厦争议事件调处委员会。

为研拟条文,营建署陆续邀集各专家学者、各县市政府及相关公会团体代表开会研商,在10月31日公布“直辖市县市公寓大厦争议事件调处委员会组织准则”。

营建署表示,希望准则实施后,未来可提供民众得循“先行政、后司法”途径,减少住户间司法争讼,以保障公寓大厦住户之权益,并提升公寓大厦居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