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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兄无照“三贴”撞车 弟枉死

【大纪元10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萧夙眉/中县报导〕台中县赖姓妈妈让15岁且没驾照的长子“大赖”骑机车,搭载妈妈和10岁弟弟出门,却与大里市公所资源回收车发生车祸,弟弟因头部重创宣告不治,赖妈妈痛失一子,另一子面临刑责,伤痛又自责的说“一切罪我来扛,后悔让儿子无照骑机车”。

警方调查,14日晚间,就读高职一年级的“大赖”,骑机车载妈妈与弟弟出门,妈妈坐后座,弟弟站脚踏板,行经大里市健东路与银联二桥时,与左转的大里市公所清洁队资源回收车发生车祸。

站在机车脚踏板的“小赖”头部重击资源回收车右后方,当场昏迷不醒,经送医昨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小赖”的安全帽严重凹陷,警察到场时,安全帽已掉在地面,疑似尺寸不合,无法保护头部,撞击后脱落。

赖妈妈说,事发时视线好,资源回收车未打方向灯,且开远光,让他们母子刺眼;“大赖”供称,当时骑得很慢,其他不记得;资源回收车林姓驾驶说,他察觉右后方“砰”一声,下车一看,1女2男躺在地上。

赖妈妈让无照的“大赖”骑机车,而且违规“三贴”,得知“小赖”没救,她难过得数度昏了过去,面对“大赖”无照骑车发生车祸,赖妈妈在警局里,双拳紧握,一切的恨尽在茫然的双眼,她痛哭、后悔让“大赖”骑机车,失了神的嚷着“一切都是我的错,所有的罪我扛”。

警方表示,调阅路口监视器,确实是由“大赖”骑机车,检警会同法医验尸,并召开临时侦查庭,讯问后,“大赖”、林姓驾驶当场释回,将再厘清责任。

大里市公所表示,对这起车祸感到遗憾,将加强队员行车前教育,加设警示、反光等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小法典/本案相关当事人可能触法部分:

▲肇事的15岁少年“大赖”

未注意前方车况,且违规让人站立机车脚踏板,可能触犯刑法因过失致人于死,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罚金。

▲赖妈妈

根据刑法第14条规范,行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为过失;例如,赖妈妈应注意且能注意“大赖”无照驾驶可能的结果,却未注意,仍让“大赖”骑机车,严格来说,可能触犯过失致死。

▲林姓资源回收车驾驶

刑法第276条,从事业务的人,因业务上过失致人于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3000元以下罚金。

(资料来源:道宣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本扬,整理:记者萧夙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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