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校本条例》高院作司法复核

【大纪元10月12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天主教香港教区指校本条例违反《基本法》,在去年底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的案件,昨日早上进行聆讯。

高等法院审理天主教香港教区就《校本条例》提出的司法复核案件。代表教区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表示,《校本条例》要求全港资助学校,于2010年前成立法团校董会,加入选举产生的家长、教师及校友代表,违反《基本法》中“持续性”的原则,指政府制定教育政策时,要以过往制度作为基础。

同时宗教团体在1997年之后,仍然可以用原来的理念办学,以及在办学时享有自主权,加入家长、教师及校友成员之后,会令办学团体自主性减少,有关的条例干预教区处理学校事务的办学自主权,违反了《基本法》保障宗教组织,可以按照原有办法兴办学校的条文,教区未必可以维持原有的办学理念,令家长失去为子女选择纯天主教理念开办学校的机会。

预料审讯需时3天,立法会在2004年通过了《校本条例》草案,条例在去年生效,所有的资助学校要在5年内成立校董会,加入家长、教师及校友代表,天主教香港教区在去年底入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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