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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农业税,谁受益?

【大纪元1月4日讯】年底,“全国人大”通过决议,从2006年起,废止农业税。有报导声称,这相当于废除中国2600年以来的农业税。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废止或减免包括农业税在内的各类税种,并不鲜见。每逢“天下大治”、百姓丰衣足食,封建王朝便推行“免赋税”、“减徭役”等政策,相当于统治者对人民让利,以收揽人心,如汉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等时期。

  农业税,是历朝历代的主要税收,构成国家财政主要来源,往往高达国家财政收入的80%。直到1950年,农业税还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1%。在那之前的年代,免赋税,体现统治者最大程度的让利,的确能够极大地改善民生,影响社会。

  但当代社会,以发展工业为主,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农业税所占比例日益降低,到2004年,中国农业税所占国家财政收入比例已不足1%,实为杯水车薪。在这个时候,废止农业税,对当局财政收入的影响,实在是微乎其微。这只是共产党以户籍制度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等手法,歧视和剥削了农民半个多世纪之后,一个象征性的举动。这一举动,丝毫改变不了中国农民深受压迫的命运。

  此时,地方当局可能假装叫苦,尤其农村基层政权。因为,搜刮和盘剥农民,一直是他们花天酒地的主要来源。然而,即便是他们,仍然可能变着戏法从农民身上吸血。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道理很简单,所谓农业税,只占农民各类负担的一小部分,各种地方摊派,才是大头。农民有个顺口溜: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头税,即中央政府征收的农业税;二税,即地方当局征收的税费;三税,即地方或基层政权名目繁多的费用摊派。

  废止农业税政策出笼前后,广大农民不喜反忧,他们普遍担心,随着农业税减免,其他摊派反而可能大大增加,即便中央当局暂时放他们一马,地方或基层当局,也绝不会放过他们。

  在中国,农民属于最低收入群体,一个大学生一年的费用,就相当于一个农民35年的收入。废止区区农业税,不可能让农民翻身。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仍然极大地为难着农民。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玄”的“三农问题”,也决不会因此得到缓解。

  然而,对中南海而言,废止占财政收入不足1%的农业税,的确是一个最划算的买卖。既不影响其财政收入,又乐得买个顺水人情,收买民心。甚至可能趁混水摸鱼,在海内外愚昧民众面前,混一个与“文景之治”或“贞观之治”相攀比的虚名。

  而且,取消了这一不足1%的财政来源,当局又有了新的、更大的来源,那边是,从2006年元旦开始,当局将对月收入达到1600元的民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主要针对城市居民。尽管,这一最新纳税标准,高于从前的800元。但从前的个人所得税,大都流于形式,并无落实。而今,已经用电脑武装起来的中共工商税务机关,肯定会空前严格执行。

  一头减,一头加,中南海可谓机关算尽。他们很清楚,从城市居民身上随便搜刮一些,也都肯定会远远超过从农民身上搜刮的那1%。说到底,废止农业税,最大的受益者,并不是广大农民,而是中共中央当局。况且,从此,巧妙地,中南海还将盘剥农民的恶名,从中央完全转移到地方,由高层完全嫁祸给基层。

(1/3/05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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