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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不放记者李长青 换个罪名再开审

【大纪元1月2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采访报导) 受黄金高案牵连被拘捕近一年的记者李长青,星期四第二次受审,而这次官方是以与黄金高事件毫无关联的另一罪名起诉。

《福州日报社》采访部原副主任李长青因网上撰文支援“防弹衣县委书记”黄金高,于2004年12月16日被“双规”,并在05年2月3日被福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以“涉嫌阴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市检察院接受辩护律师莫少平意见,因就该罪名提出的指控并不成立,而撤销起诉。

然而,紧接着辖下的鼓楼区检察院又以另外一个罪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审查起诉李长青,并在极短的时间内起诉到了鼓楼区法院。指控他于04年10 月在海外《博讯》网上登出的一篇名为《福州市爆发”登革热”百余人染病 政府刻意隐瞒引发民众恐慌》的文章,是任意捏造事实,意图制造恐怖气氛,扰乱社会秩序。

该案于星期四早上9点半开庭,为时约2小时。辩护律师莫少平星期四晚接受记者访问时说—-

莫少平:李长青的亲属,报社的记者,他单位的人,都进去旁听了。

莫少平律师在庭上提出三点,论证当局对李长春的第二次控诉不成立—-

莫少平:第一、在《博讯》网发表的这篇文章,从刑事诉讼证据角度,不能确认这就是李长青所写;第二、李长青发的稿件和《博讯》最后刊登的表述上有很多重大差异,是《博讯》结合其他的信息渠道修改添加的;第三、登革热疫情是事实,政府一个月之后才向社会公布也是事实,不能认定它是虚假的;而且这篇文章是在海外网站发布,国内不通过特殊手段根本看不到,所以根本没有所谓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后果。

记者:但为何在证据如此不足的情况下,当局还要提出这项控诉呢?

莫少平:这我就不好做回答,是否有其他案外因素?

记者:两个案件有没有关系呢?

莫少平:这个我不去做评论,你们自己分析做出结论吧。但是福州市司法机关的确有它程序上重大违法的地方。比如说一开始指控李长青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是在五个多月侦查期内,当局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给律师会面;李长青被监视居住时,也没有见到律师和家人;另外在鼓楼区法院审查控诉期间,按法律规定应该征询李长青辩护律师的意见,他也没有征询。

记者:就是说两个控诉之间,他没有被释放过。

莫少平:没有没有。

而李长青的家人,不但自从04 年12月以来没有获准与他见面,连他再次被起诉都没有通知家属。星期四在法庭上是年多来首次见到亲人,他的妻子鲍女士当日告诉记者—-

鲍女士:第二次控诉没有给家属任何一张通知,包括今天开庭都没有给我们家属任何通知,只通知了律师,我也很意外。从双规开始一年多了,见都没见过,只今天见到他,反正看上去肯定不如以前了。

妻子认为这次李长春再被起诉,还是与他网上发表关于黄金高事件的文章引起当局不满有关,她觉得丈夫两次受控都不合理—-

鲍女士:我觉得根本不合理,他根本没有这样的行为,而且平时为人非常正直。今天在法律上律师是辩得很好。我非常担心,也非常无奈,我们也一直去打听,但这边气氛很浓厚,他们一直说是什么政治问题,把它提到很高。

按照法律程序,此案应于2月15日前宣判。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