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政府不制定新的资讯自由法令

标签:

【大纪元9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毓平吉隆坡二十七日专电)马来西亚政府认为现有法令已可让人民有足够的权利,自政府机构取得所需资讯,因此,无意再制订新的资讯自由法令。

总理署部长纳玆里在国会答询时,作了上述表示。他说,政府基于当时局势需要,透明原则与负责任的情况下,会向人民公布有关的资讯。但是,在一九七二年官方机密法令下,政府不能公布法令规定的相关情报。

反对党领袖林吉祥提出质询指出,为了让人民行使基本人权,应可获得除了国家安全或私人机密以外的资讯。例如外国入口汽车证、空气污染指数等调查报告。

相关新闻
人权组织:哈马斯10月7日的袭击犯下战争罪
美国8月发布限制中国联网车的拟议规则
中俄军事合作延伸至南海 引各国关注
中白俄在欧洲门口军演 促北约与印太接轨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