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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法官 法官法设职务法庭

【大纪元9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依宪法规定,法官不被判有罪即可当到退休,因此,有法官喝花酒、向案件关系人借钱、开地下钱庄,却仍高坐法台;司法院在各界压力下,昨天完成法官法草案,将设立“职务法庭”,由法官来审理不适任法官,同时将大法官明文定位为法官,将来若法官行为不当,虽未达犯罪程度,职务法庭仍可撤除其法官职务。

司法院司法行政厅长陈宗镇表示,问题法官不犯罪就仍是法官,虽不符合社会期待,但现行法律规定如此,司法院也相当无奈,如今法官法有所突破,与法务部、民间司改会、律师团体达成立法共识,希望借此淘汰不良法官,希望考试院、行政院及立法院协助,早日立法通过并实施。

依据法官法草案规定,将来案件当事人、律师、法院、律师团体或民间司改会等个人或单位,只要认为法官有问案态度不佳、审案怠惰、操守不佳等情形,即可向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声请评鉴法官,委员会审查后,若声请案件并非挟怨报复,即交由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

职务法庭将由15位大法官轮流担任审判长,由法官遴选委员会自普通法院中选任4位实任法官10年以上者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若法官有违反法官守则、行为不当、问案态度不佳、办案能力差等情形,经合议庭审理后,即可予撤职,不必再经过公惩会,若情节轻微者,即予减薪或申诫处分,将来遭职务法庭判处撤职的法官,仍具公务员身份,但丧失法官身份,可以转任其他非审判职务的工作。

将来法官评鉴委员会成员共11人,设置于司法院,包含2位法官、2位律师、1位检察官及学术界与社会公正人士6人,司法院表示,法官在评鉴委员会中占极少数,可达公平公正的效果。

但民间司改会认为应由政府提拨10亿元,成立“财团法人法官评鉴委员会”才具公信力,但司法院认为,国家财政困难,且另组财团法人,须耗费钜额人事成本,恐遭人批评图利特定团体。

法官:评鉴应设门槛

〔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基层法官多半赞同设立职务法庭,以建立法制化的法官淘汰机制,但同时认为,申请评鉴法官的关卡应设门槛,应有一道程序筛检,不宜送件即进入审议。

基层法官表示,建立一套法制化的法官淘汰机制,将可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看待法官一切作为,未来若运作得好,对于好法官更是一种无形的肯定。

但不少基层法官也指出,申请评鉴法官的门槛,不应送件即进入审议委员会审议,之前应有一道程序筛检,否则审议委员会将不可避免收受大量的浮滥申请案,直接影响立法良意及其成效。

基层法官表示,审议委员会10名成员中,只有1名法官,其余都是社会人士,恐无法分清司法实务与国民情感间的界限。

另审议委员会成员应极尽严格选任,以防堵有心人士藉把关审议委员会,干涉法官的独立审判;最明显的条件,只要选任委员目前有案件系属法院,绝不可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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