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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对融资公司采高度管理方式

【大纪元9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日电 )行政院日前核定融资公司由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金管会发言人林忠正表示,金管会将重新检视融资公司法草案,包括原先订定最高 30% 利率及管理方式,利率上限将下修;管理方式则可能从低度管理转为采取高度管理方式,也就是针对大型融资公司进行管理。

如采低度管理融资公司,则需解决大部分地下钱庄问题,高度管理则是针对大型融资公司进行监理。邻近国家,如日本的融资公司由金融监理单位管理,也是采取高度管理方式。

林忠正表示,未来融资公司由银行局主管,金管会负责审核融资公司,审核通过即发执照给融资公司。另外,金管会也将讨论金控公司是否可投资融资公司,他私下认为,金控公司如果可以投资这类公司,“好像不是很理想”。另外,林忠正指出,融资公司未来也会面临催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