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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间性行为者永禁捐血 爆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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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学庸╱台北报导〕三十年前曾与男性接吻、爱抚的男性,永不得捐血,而三天前才不戴套大玩10P的异性恋男人却可以大方地到捐血车捐血;十年前曾在“摸摸茶店”工作的性工作者不得捐血,而两年前才曾不戴套嫖妓的嫖客却可以……;而这,竟然就是台湾即将施行的新捐血规定?

为确保捐血者健康标准,卫生署本月13日公告重新拟定的“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昨天是一周公告期限的最后一天,随即将正式公布施行;新版本草案虽不再规范同性恋、双性恋不得捐血,但却明确规定曾从事性工作、曾与男性发生过性行为的男性都将永远不得捐血,引起民间团体强烈不满。

包括同志咨询热线、性别人权协会、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中央大学性╱性别研究室等团体,昨天赶在草案公告的最后一天期限内前往卫生署,抗议这项新规定简直是“假安全、真歧视”。

卫生署草拟公告的“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明文规定,静脉注射成瘾者、男性间性行为者、血友病患、上述族群的性伴侣、爱滋病患者及伴侣,与曾从事性工作者永远不得捐血;另外,草案还规定,怀疑自己感染爱滋病或在两年内曾与可能感染爱滋病者发生性行为、两年内曾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两年内曾治疗性病者,都应暂缓捐血,但到底该暂缓捐血多久,草案中并未提及。

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王蘋指出,卫生署在草案公告的前一天,才发出一份新闻稿,强调爱滋感染无“特定危险族群”,只有“特定危险行为”,只要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共用针具等特定危险行为,爱滋病毒感染不分职业、年龄、性别或性倾向。就在这份新闻稿发出的隔天,卫生署却公告了这份对“危险性行为”、“共用针具”等只字未提的“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离谱至极。

抗议团体指出,依照新的“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规定,男同志间或性工作者即使只有爱抚、接吻、上下其手,也永远不得捐血;但拥有多重性伴侣的异性恋或嫖客,即使从不使用保险套,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地捐血,简直是个笑话。

民间团体的抗议获得立委郑运鹏的声援,郑运鹏指出,现今的科学技术,卫生署绝对有能力以更科学的方法检测血液,而非以歧视性的身份规定进行管制。

卫署:保护受血者

〔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卫生署重新修订捐血者健康标准,日前不但要求一年内曾刺青及两年内曾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等人士,暂缓捐血外,为顾及输血者安全,曾从事性工作者也在这波修正中被列入永远不能捐血者的行列。卫生署表示,这项修正仍在预告期间,预计最快明年1月施行。

至于引起争议的“男性间性行为者”永远不得捐血的相关规定,卫生署强调是旧版捐血者健康标准的既有规定;订定新标准时经征询专家意见,比较美加等规定后,基于保护受血者权益而制定。

卫生署医事处科长林锦丽指出,最近检讨新版草案时,虽曾在多次会议中讨论是否修正男性间性行为者永远不得捐血的这项限制,但有鉴于“捐血主要是为了援助受血者、让受血者恢复健康,必须以维护用血安全为首要考量”,加上男性同性间性行为仍占爱滋病感染者的三成八,所以还是比照国外规定,限制捐血,预防血液传染疾病的可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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