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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要求行政院立即施行文化资产保存法

【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十九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淑芬、蔡其昌今天召开记者会,要求行政院立即施行文化资产保存法,避免文化资产在行政怠惰与推诿不作为下,毁于一旦。

  林淑芬(台北县)表示,文资法修正案今年一月十八日修正通过,二月五日公布,使政府部门在文化资产保存业务上能事权统一,让许多古迹与历史建筑的保存有一线生机。不过,行政院以施行细则等子法尚在制定为由,文资法至今无法施行。

  林淑芬指出,行政院指责立法委员延宕议事、效率不彰前,要先检讨为何立法院通过的法律,行政院竟然可以拖延七个月不施行。她呼吁行政院长谢长廷,对文资法施行要有所作为。

  蔡其昌(台中县)说,文资法再不施行,将严重伤害政府形象,如果相关单位不积极行动,他会串连关心文化资产的立委,把这件事反映在对文建会等单位的预算审查上。

  出席记者会的行政院建会第一处科长卓琇琴表示,文建会今年五月曾会同农业委员会报请行政院施行文资法,但行政院要求文建会应先完成施行细则等二十三项子法后再报院施行。

  卓琇琴说,文建会正加快制定文资法子法,多数可望在九月底完成,但因部分子法条文有争议,所以发布日期无法确定;农委会林务局科长刘琼莲则表示,农委会必须配合修订文资法五个子法,目前已尽全力研议,但如果全部子法都要完成,可能要等到今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