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制房屋何处申冤,群众安危何人挂怀

关于要求调查虞富大厦房产质量及赔偿问题的申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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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7日讯】尊敬的领导,您有住房吗?假如您的住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您会有怎样的想法?古训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之说,当今有“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为民解忧,勤政爱民”之策!

我们是浙江省上虞市虞富大厦的住户(A、B、C幢共90多户居民),来自各行各业,当初因为虞富大厦处于市中心,考虑到我们工作,学习,生活的便利,倾囊而出购买了当时本市房价最贵的虞富大厦,该房产由上虞虞兰港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由上虞市凤山建筑工程公司承建。

但入住后发现,并没有上虞虞兰港房地产有限公司规划中所承诺的保安及绿地花坛等配套设施,该公司却并未对此给予合理的解释与补偿。几年来各住户因为房产质量、小区安全、环境卫生、饮水质量等等问题多次向该房产公司反映,但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今年8月中旬经全体住户的协商就本房产的质量问题向上虞市质监站、建设局进行了上访和投诉,经过上虞市质监站检查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墙体开裂、楼板渗水、房梁开裂、外墙渗水、墙体变形、水管腐烂等现象比比皆是!(详细情况后附今年9月2日质监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毫无疑问该房产是一劣质房产,并且无法找到该房产的施工图纸、质量验收报告和检验报告等有关更为详细的资料!

为了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得到合理而妥善的解决办法,我们全体住户,多次向市信访办、建设局、质监站投诉并与该房产公司老板阮尧坤及其代表交涉,但是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而且都以“无法找到”为理由拒绝出具相关图纸、资料,一再拖延推委,隐瞒事实,使我们无法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严重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此,我们全体住户对该房产公司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行为民怨极大,并对有关部门的消极的态度和行政行为深感不解和疑惑!

首先,该房产的质量问题事实清楚,显而易见,为何有关职能部门不肯出示相关资料,进一步调查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何不肯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切实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信访办的职责不是接受市民的有关投诉,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吗?建设局不是管理建筑企业,监督建筑质量的行政执法部门吗?然而,当我们找到信访办要求其主持公道时,被移交给了建设局﹔当我们找到建设局要求出示资料,出具证明时,被移交到了质监站﹔在质监站里几十个住户代表交涉数日又被推回建设局!当我们要求建设局调解赔偿,维护权益时,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找到那个公司的老板,请我们耐心等待!如此往复,几经周折,最后得到却是一份经过精心设计制作的验收报告复印件,而且无法考证其真实来源,经过大家的再三追问,最后答复仍然是无法找到原件的下落(B幢,C幢),何其荒唐!何其无奈!我们不明白建设局怎么能让这样的“验收报告”出来,蒙骗百姓?更令人费解的是:前一天对该“验收报告”真实性不做任何答复的建设局竟然在第二天闪烁其词,支吾搪塞,为这份所谓的“验收报告”做难以理解的解释!没有施工图纸,没有验收报告,我们怎么去法院起诉?我们怎么得到法律的保护?敢问相关部门,你在护谁的权、维谁的益??难道百姓之命贱如蝼蚁,难道行政行为如同儿戏,难道法律尊严视如草芥!!行政不作为不是犯罪吗??

其次,我们百姓生活的要求是什么?安居乐业!国家加快经济建设,政府加快市政建设的目的是什么?也是让百姓安居乐业!住房是老百姓的安居之所,住房质量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没有一个安全的家,我们怎么安心工作,老人怎么颐养天年,孩子怎么安心学习?安居乐业,我们寄托于政府,寄托于法律!但是,我们现在却是投诉无门,索赔无着!望着濒临的繁华的步行街,享受着市府的亮灯工程,却住在劣质的房子里,慢慢的等待着合理的答复,到哪年哪月?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建筑质量法,我们都有权利得到赔偿,我们的要求并不过分,但是有谁能主持公道,有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为什么那些关系到鉴定房屋真正质量的重要资料都一起“找不到”了?试问,哪个建筑商会不把这些重要的资料妥善保管,哪家正规的建筑单位没有合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就算房产公司没有,那建设局没有吗?质监站也没有吗?如果管理建筑企业的职权部门连我市建筑企业的检验报告、建设图纸、验收报告都没有存底,那么怎么监管建筑市场的正常安全的进行??正是,大家非常巧合的一起遗失了这些图纸,材料,更让我们惴惴不安,更让我们意识到其中问题的严重性!

第四,这个劣质的不符合要求的房产,是怎么得到验收通过的?不得不让人怀疑!据称,该房产本来只有六层的设计,而实际建造了八层,我们索要图纸就是要弄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们房屋的变形、开裂!我们所要面临的危险到底有多大!我们需要知道是设计的问题还是建造过程中的偷工减料的问题!我们需要知道是谁有权力让这劣质的房子通过了验收,通过了销售许可!如果你没有徇私枉法,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为何不让我们了解我们应该了解的事实真相!既然确实存在房子的质量问题,为什么不尽快解决,妥善处理,还有什么比保护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更重要的事情吗?还有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重要的事情吗?政府是我们百姓眼中的守护者,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办实事讲实效,真正做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侵害百姓合法权益的人不姑息养奸、严查到底!如果坐视那些中饱私囊,徇私枉法、损害百姓合法权益的人和现象存在,必将失去政府在我市人民心中的信任,其害无穷!
或许我们现在在上访索赔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已经使我们面临的不仅仅是普通的民事索赔案件,尽管我们普通百姓没有能力,没有职权去调查可能存在的失职、腐败、不作为的问题,但是我们有检察院,有反贪局,有质量监督局,有建设局,有市府领导,还有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机制,更有上级的省市领导部门,我们相信只要这些职能部门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我们面临的困境能够而且应该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在此我们虞富大厦的全体住户恳请你们深入地调查此事,尽快给我们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还我们一个安全放心的安居之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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