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有两个美国劳工纸PERM 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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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肖见编译) 据8月24日美国劳工部(DOL)公布的消息,劳工部将重新考虑它在8月8日宣布的一个雇主不能为同一雇员申请两个劳工纸的决定。

新制劳工纸PERM(美国劳工部的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从2005年3月28日开始实施后,改变了有30年历史的美国劳工纸制度,由于对新制度的生疏,劳工部已经公布了五套常见问答(FAQ)。

在8月8日发布的第五套PERM附加常见问题解答(FAQs)中,美国劳工部提到了关于雇主可否为同一雇员申请一个以上劳工纸(labor certification)的问题。

雇主是否能通过2005年3月28日前的申请系统和新的PERM系统为同一雇员申请劳工?美国劳工部以前曾对这种做法表示不满,但没有对此采取正式行动。

劳工部在8月8日发布的附加常见问题解答(FAQs)中说:他们将对申请给予否决或发出发现第二个申请的通知(Notice of Finding)。如果需要递交新的申请,雇主须在递交第二个申请前撤回第一个申请。但8月24日,网上附加常见问题解答(FAQs)被更正为﹕劳工部将重新考虑这一问题,将会公布新的答案,

可能需要考虑的例子很多,例如雇员的换工作或工作职位有所改变时,雇员和雇主希望通过批准速度快的PERM系统进行申请,但仍需要保留以前的申请以达到H1B 七年延期的目的。另外,以前的申请有更早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这对申办绿卡第三类EB3名下的申请人,特别是来自受签证日期滞后影响的国家,如印度,中国大陆和菲律宾,会很有用。没人愿意终止一个已等候多年的申请。因此,许多雇员和雇主既保留他们的前PERM的待批身份,又递交了PERM系统下的申请。

8月24日美国劳工部公布将重新考虑它在8月8日宣布的这些决定。根据这一情况,在劳工局网站上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FAQs)中早些时候的决定和回答会作出相应的修改,并将在不久以后公布新的信息。

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工部允许雇主为同一雇员递交多个申请。但是,这部分说明了劳工部在日后涉及如此重大决定时,会考虑到法律和宪法方面的问题。如果工作性质和职位有所改变,雇主为雇员递交第二份申请就显得特别重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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