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港澳台人士可免交社保基金

【大纪元8月24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内地官员表示,如港澳台企业派往内地工作人士,没有在大陆签订劳动合同,毋需缴交社会保障基金。

香港工业总会代表在北京会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他们在会后引述张小建的说话,按照台港澳人士就业管理规定,由企业调派往大陆工作,而又没有签订大陆劳动合约的台、港、澳人士,不用缴交社保金。

他说,签定大陆劳动合约的台、港、澳人士,需要按规定缴交社保金,其中雇主要付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社保金,雇员要付工资百分之八的社保金;满十五年后,雇员付款的部分可原地退回;供款超过十五年,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

张小建又说,台、港、澳居民在大陆就业管理规定已经作出修订,聘用单位无需先证明在大陆请不到人,也可以招聘台、港、澳人士,让台、港、澳人士更容易在大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