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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经济逃犯 拿第三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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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特稿

在逃重大经济要犯潜逃海外,调查局虽然统合相关单位成立“追缉外逃经济罪犯协调小组”负责追缉,但是相关人员坦承,在没有邦交的引渡条约合作默契下,这些重大经济要犯几乎都是拿第三国护照在海外享受荣华,或到对岸去。

讯碟科技董事长吕学仁涉嫌违约交割、掏空资产数十亿元,最后弃保潜逃;地方人士都知道,吕学仁是持第三国护照“光明正大”的从中正机场离开国门,而不是法令字眼的“潜逃出境”。

调查局缉逃小组成员指出,持第三国护照潜逃海外是9成以上经济要犯逃亡必用伎俩,这些经济要犯本身资金雄厚,要申办他国国籍及护照轻而易举,买个变造身份或护照也是花钱就办得到的事,因此在有计划性的从事掏空或吸金的经济犯罪行为后,就能从容地持第三国护照逃往海外。

“要追捕逃亡海外的经济要犯,需要花长时间的布局”,缉逃小组说,受限外交弱势处境,国际间与台湾有司法互助的国家并不多,能凭借的是长期来的无国界打击犯罪的司法合作默契,因为引渡罪犯的条约必须建立在主权独立的国家体制上,以中国处处打击台湾外交的处境,难以据此突破,只能从平时的司法互助默契,例如从情治单位着手,让无邦交国家将经济要犯驱逐出境,再到第三地缉捕回国。

不过,缉逃单位也有使不上力的地方,像中国,包括陈由豪、梁柏薰等重大经济要犯,债留台湾,人却自由来去中国与美国或东南亚之间,让查缉扼腕。

经济犯罪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秩序,犯罪者却能从容逃亡海外享受荣华,不仅追缉面临瓶颈,也重创司法威信;调查局经济犯罪防制中心便强烈建议应从源头防堵做起,即避免让重大经济要犯轻易交保,防止他们利用任何管道潜逃;相关人员举例指出,胡洪九、叶素菲虽然交保金额创下天价,但相较他们涉嫌掏空的资产,交保金根本是九牛一毛。

目前列名“外逃罪犯名册”的对象有200多人,遍及美国、加拿大、中国、泰国、阿根廷、菲律宾、巴拿马、越南、日本、澳洲等十多个国家,以台湾驻外馆的单薄人力,难以追查逃犯行踪,因此缉逃小组除了寻求当地国家情治机关的协助,也只能透过外交管道多宣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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