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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政府考虑全额补偿撤离的屯垦区民

【大纪元8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一峰以色列艾实科十八日专电)根据以色列国会所通过的补偿加萨走廊与四个西岸北部地区屯垦区区民规定,只有在撤离案强制实施前离开的屯垦区民才能得到全额的补偿金,在政府军警强制下离去的屯垦区民只能得到约百分之七十的补偿金,但是这项规定可能改变。

已经有两名以国国会议员企图连署修改原先的补偿规定,让所有屯垦区家庭都能够得到全额的补偿金;以国总理夏隆十七日在拜会国会议长李佛林时表示,政府考虑提出修正法案,让所有撤离屯垦区的家庭都能够得到全额的补偿金。

屯垦区民所得到的补偿金是依据他们在加萨走廊与四个西岸北部地区屯垦区内居住时间的长久、居住地的大小、他们是否在当地工作、和在当地的农场大小等因素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标准,住的久而且有许多小孩和财产的屯垦区民,最多可以得到五十多万美元的赔偿金,少的也可以得到十几万美元的赔偿金,平均每户的赔偿金在三十六万美元左右。

原先以色列国会通过,凡是配合政府撤离的屯垦区民可以得到全额的补偿金。它主要目的是鼓励屯垦区民能够事先离开,而对不配合撤离者的处罚是减少百分之三十左右的补偿金,目的是希望以财政的手段来让撤离案平顺地执行。

但是由于配合撤离的屯垦区民约只有一半的居民,在法不罚众的情况下,而且当初屯垦区民本来就是配合政府的号召到这些地方进行屯垦。夏隆十七日对李佛林表示,政府考虑提修正法案,让所有屯垦区民都能得到全额补偿金。李佛林议长表示,如果政府提出修正法案,这样会比较快通过,对屯垦区民未来的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