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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拉求偿 捷运局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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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缠讼10多年的台北市捷运局和法商马特拉公司工程延误款诉讼案,最高法院日前判决台北市捷运局败诉定谳,捷运局昨邀法律顾问研究,认为已找不出有明显违背法令的再诉理由,决定结案给付马特拉费用。

台北市捷运局长常岐德表示,马特拉工程延误求偿案应赔偿近20亿元本金与利息,捷运局已向法院缴交10亿9000余万元的保证金,扣除保证金后,由于还有利息、汇差约9亿余元需给付,捷运局将动支预备金给付。

不过,由于动支案需报请市议会同意,议会下次开议时间在9月中旬,因此市府已请议会加开临时会,常岐德说,届时将会在议会做说明,经议会同意后,依法给付这笔钱。

台北市捷运局与马特拉公司是在1988年7月间签订捷运工程合约,由马特拉负责承揽台北都会区捷运系统松山机场至木栅动物园工程,马特拉认为木栅线土建工程延误,导致他们机电工程延后,构成“迟延履约”,要求增加给付10.25亿元,从此,双方争讼程序由商务仲裁进入法院审判,展开长达近13年缠讼。

捷运局历经“仲裁给付”、“法律程序撤仲”及“债务人异议诉讼”等官司,最后最高法院仍然判决捷运局败诉定谳,除了原本需给付的迟延履约金额以外,还有多年累积下来的迟延利息及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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