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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中央警卫为财劫杀女副总

【大纪元7月13日讯】据南京晨报报道,昨日,轰动全国的哈工大博士、副教授、广东五元集团女副总张丽玫女士被害案在佛山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汪洋、路雷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建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汪霞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保安为劫财订做铁棺

据被告汪洋、路雷、孙建华交代,他们分别来自四川、山东和甘肃,曾一同在中央警卫团服役。退伍后凭借着中央警卫团的王牌效应,很快都在广东五元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做保安。2004年9月下旬,汪洋、路雷密谋抢劫公司副总经理张丽玫,并伙同被告人孙建华商议作案计划。后孙因害怕而中途退出。

11月某日,汪洋按张的身材在一家五金店订做了一个长170釐米,宽46釐米,高23釐米的铁箱,以备将被害人装入铁箱中沉尸。此后,汪洋、路雷二人再次用钥匙打开张丽玫的房间踩点。

女副总被沉尸河底

当日凌晨2时许,汪洋和路雷来到张丽玫住处,按照事先的部署,汪洋用钥匙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张的房门的同时,两人迅速冲了进去,撩开蚊帐,用手迅速按住张丽玫的嘴巴。

张醒后奋力反抗,路雷将其按在床上,用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进行威胁,随后将张捆绑封嘴,并装进了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中,用三轮车运回汪的宿舍。在逼张说出银行卡密码后,两人将张杀害,将尸体装入铁箱中,于11月3日凌晨用三轮车运到力之源大酒店对面的桥下,合力把铁箱扔到河里。

据悉,在此案中,汪洋、路雷两人共抢得赃款赃物人民币156931.85元。而被告人汪霞明知被告人汪洋有上述犯罪行为,仍为其提供人民币3500元,帮助其逃匿。

法庭上反目成仇

法庭上,汪洋和路雷均互相推脱责任,指控是对方提议的,自己被金钱利诱才走到如此地步;路雷还提出自己有检举同伙的行为,应予减轻处罚。孙建华则认为,自己只是当时的意识犯罪,并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汪洋、路雷、孙建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56931.85元,数额巨大,其中被告人汪洋、路雷的行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汪洋、路雷二人在共同抢劫犯罪中只是分工不同,不宜区分主从犯,均应对被害人的死亡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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