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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劳退新制 劳委会开罚

【大纪元7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丁匀婷╱台北报导〕将原先雇用的劳工转成承揽契约,就一定躲得过劳退新制?劳委会昨日发布第一起抽查到的违法案例,该会目前持续锁定两百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劳保加退保异常情况,一发现至少三分之一员工退保,就列为异常现象,立即派员到公司辅导。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陈益民表示,在查察两百人以上事业单位的劳保异动情况后,近期已规划抽查两百人以下事业单位,若业者未在限期内恢复加保,就依劳保条例第七十二条及就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应负担保费的两倍至十倍罚锾。

陈益民强调,在劳退新制今日上路后,抽查事业单位劳保异常退保名册的动作不会停止,尤其雇主将在15日前申报劳工选择意愿,经劳退及劳保资料对照后,更能发现异常问题。

劳委会劳工检查处指出,台中市某家清洁公司透过承揽契约方式,企图逃避提拨退休金责任,经访查发现,该公司将原先雇用的两百多位清洁工,在合约到期后分别与劳工个人签订“承揽契约”,陆续办理员工退保,进而逃避退休金提拨责任。

劳委会表示,经台中市政府确定其劳雇关系成立后,劳保局正式发函要求台中市某清洁公司恢复其劳工投保,若未限期加保将开罚,之后该公司陆续将员工转回公司投保,也完成劳工退休金征询程序,继续原来的雇佣关系。

劳委会强调,若公司改与员工签订承揽契约,实际工作内容却未改变,仍受公司指挥监督,其工作契约认定应先从工作实质内涵判定,而不以双方所签订的契约名义为限。未来该会并将加强审核集体转保、退保、异常异动投保资料的事业单位,希望防范事业单位藉由将员工转换公司或变更劳动契约等方式,中断劳工年资或规避退休金提拨责任,若劳工遇上雇主此类不法行为,应尽速向当地县市政府劳工行政单位或劳委会申诉。

雇主规避新制花招

〔记者林秀姿╱台北报导〕台北市劳工局劳动检查处预期,未来几个月劳资纠纷将会一一浮现;主任秘书徐卿廉并列举雇主规避新制的花招如下:

片面减薪或改变薪资结构、伪称六%退休金应由劳工个人负担而径自薪资扣除、低于法定标准结算劳工旧制年资、胁迫劳工签立书面承揽或委任契约、任意调动劳工至相关企业并且不承认原有年资、非法解雇、不帮工读生或临时工提缴退休金、大幅缩减福利等。劳检处检举电话:(○二 )二五九七八九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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