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作代言脚踏两条船 被商家索赔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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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讯】(中华网6月4日报导)近日有媒体爆料,称本身已是香港某美容中心代言人的名模林志玲,最近又出任了内地某瘦身产品代言人,此举令老客户感到十分不满,更打算对簿公堂,要求赔偿1000万元。
  
  报道称,林志玲上周在内地接下了一个瘦身食品纤体粥的广告,产品标榜是“美丽不用节食”的纤体粥,与老客户旗下的五行纤美粥属同类型产品。据悉,这次林志玲的酬劳高达500万元,由于酬劳太吸引人,除了林志玲可以赚大钱,模特儿公司方面也可以得到可观的佣金,因此冒险接下该广告,但此举让老客户香港的那家美容中心极度不满,更表明立场决不会放人。  
  
  为了公司利益着想,老客户已找了律师商议有关赔偿问题,并表示如要采取法律行动,他们至少可获1000万元的赔偿。香港这家公司的公关部门前天接受访问时说:“我们和志玲签的合约定明在港台地区以及内地,不得接拍任何与丰胸瘦身相关产品的广告,我们目前仍在搜集资料,老板对报道也表示很无奈。”
  
  据悉,林志玲心知如与老客户对簿公堂,败诉的可能性大,于是主动告知内地瘦身粥厂商,希望寻求解决办法。幸好瘦身粥尚未推出,为免牵涉入官司,内地厂商决定将产品改头换面,将标榜瘦身的字眼删除,改为甜品粥推出市面。而林志玲被问到此事时,只称这次是台湾经纪人公司接洽的广告,她并不知情。
  
  林志玲所属的经纪人公司方面则表示:“志玲接拍的那个其实是甜品广告,那食品吃后不会丰胸瘦身,因此没有违约。而且大家合作很开心,也很尊重合约的内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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