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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新特首07年薪4百万

委会建议离职后就业营商须受3年规管

【大纪元6月10日讯】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昨天向政府提交报告书,建议由2007年7月起新行政长官的年薪增加至400万元左右,较政务司司长的薪酬水平高出约12.5%,而且薪金与福利全部以现金支付。

特区政府回应报告时表示:委员会在其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全面和务实的建议,政府会小心研究这些建议,在征询行政会议后,会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汇报政府的立场。

据委员会建议,新的薪酬安排改为以现金支付所有薪金和福利,与问责制官员的薪酬安排看齐。新安排的总值与目前薪酬条款的总值完全一样,即年薪为400万元左右(月薪约为33万4千元),较政务司司长的薪酬水平高出约12.5%。新的薪酬安排会在2007年7月第三任行政长官上任时实施。

委员会又建议政府应为未来的行政长官提供合适的永久官邸。如果行政长官因任何原因决定不入住官邸,他要自行支付其住所的开支。

对于行政长官在离职后就业和从事商业活动,委员会建议行政长官在离职后须接受一个3年的规管安排。在第一年内,前任行政长官不得从事任何工作或参与业务。而在往后的两年之内,他须在就业或重投商业/专业活动之前事先征询一个咨询委员会的意见。但在3年的规管期间,他接受中央或特区政府、学术、慈善或其他非牟利组织或非商业性质的地区及国际组织的委任,可一概得到豁免。

委员会建议,应为前任行政长官提供礼遇安排、医疗及牙科护理和保安服务,保安方面的服务将视乎警务处的评估提供。如前任行政长官愿意为香港担任“推广大使角色”这项工作,政府应在现有政府物业内设立一个为所有前任行政长官服务的办公室,好让他能够履行工作。这个办公室应提供所需的秘书和行政支援,以及汽车连司机的服务。

至于前任行政长官参与政治活动,委员会认为不应受到限制。◇(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