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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正撕票案 主谋更八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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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蔡彰盛、陈维仁╱综合报导〕缠讼十七年,震惊全国的新竹十岁学童陆正绑架撕票、妇人柯洪玉兰杀人案,高等法院昨天上午更八审宣判;合议庭依强劫杀人、掳人勒赎故意杀人等罪,判处主谋邱和顺两个死刑,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被告林坤明判刑十七年,吴金衡和邱和顺的女友吴淑贞,都判十一年;全案仍可上诉。

羁押中的邱和顺、林坤明出庭聆判,宣判前,邱某与律师不停地交谈,得知判决结果,邱和顺摇了摇头,不发一语,林坤明请求交保,合议庭表示将再开庭审理,两人还押看守所。

陆正父亲陆晋德昨晚表示对台湾的司法感到灰心,他说本案一拖八审十五年,应验“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这句话,且目前绑票案层出不穷,台湾的法律对作奸犯科者是否太过宽宥,社会自有公断。

陆晋德衷心希望,将来最高法院不要再将本案发回更审了,因为他对台湾司法灰心到了极点,并沈痛地说“难道要拖到大家都忘记这个案件,法官才会甘心?”

陆晋德指出,他从高等法院的判决主文发现,主嫌杀害他的儿子,因而被判死刑,但共犯却因没有参与杀害,逃过一死,他遗憾地说,根据自己多年来对法律的研究,他认为只要是有“犯意联络”,无论是谁杀了陆正,都应该同处死刑,然而高院法官却罔顾这个基本法理,他相当遗憾。

但目前全案因为未找到被害学童陆正的尸体,警员侦办时也涉及刑求,分别遭公惩会惩戒,甚至法院判缓刑,加上一些证据取得具有争议,导致案件迟迟未能确定。

原本一审新竹地院八十七年间宣判,共判邱和顺、林坤明、吴淑贞、吴金衡、黄运福(改判徒刑十五年确定)、林信纯(改判徒刑十年八个月确定)六人死刑,但是在历次更审都已经改判有期徒刑,仅余邱和顺一人仍被判死刑。

绑走就撕票 人死还勒赎

〔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七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傍晚,邱和顺和女友吴淑贞、友人黄运福、林坤明、吴金衡等多人,由于缺钱花用,干下的绑架勒赎撕票新竹市十岁学童陆正案,震惊社会一时。

邱和顺等人先分乘两车在陆正补习班前守候,下午六时许,陆正下课,与一名同学前往附近新建大楼前沙堆玩耍,绑匪也等该名学童离去,由吴淑贞诱骗陆正上车,陆正不为所动,邱和顺等人将车驶近,强拉上车。

由于陆正在车内极力反抗呼喊,邱和顺用手摀住口鼻,陆正奋力挣扎,进而咬伤邱某的手,邱和顺愤而决定杀人,勒颈使陆正陷入昏迷,行经青草湖下车,持蓝波刀刺陆正腹部两刀,将尸体装入袋内,由郑运振、余志祥(两人均判处徒刑十六年确定)载往崎顶海边,丢入海中弃尸。

邱和顺等人自陆正书包的家庭联络簿得知家中状况、电话号码,数度以电话勒索,诈称陆正在其手中,要求五百万元,陆正家人多方周旋,才降为一百万元。

被告邱和顺要陆母前往高速公路给付赎款,将四张字条置于信封内,放置在高速公路的不同处,要陆母分别依内容赶往指示地点,最后地点为高速公路南下九十九点九公里处,邱和顺等人则在正上方的陆桥,高声喊叫“好了”,由余志祥等人用绳子将布袋垂下,取得赎款。

事后,邱和顺仍未知足,要余志祥打电话给陆正家人,要求再给赎款,补足成五百万元,不久,陆正遭绑架案已见诸媒体,邱某等人才罢手;事隔九个多月,当时的台北市刑警大队终于缉获邱和顺等人,宣告侦破。

法院开庭审理时,陆正父亲也多次亲自出庭,为爱子打官司;被害学童陆正尸体至今仍未寻获,陆家父母姊弟一家人,也不时前往滚滚白浪的崎顶海边弃尸地点遥祭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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